既然庄辛娜自己都说了,不在乎凌夏去跟楚炀“告状”,当天晚上一起吃饭的时候,凌夏干脆就把庄辛娜和自己的谈话内容,都告诉了楚炀。
“我是在告状吗,难道不该把她的这些话转述给你?”凌夏用筷子使劲地戳着自己碗里的米饭,愤愤地问道,“怎么事情经过她一说,就好像变成我的问题了?”
“不是不是,当然不是。”楚炀赶忙夹了一块糖醋排骨,放进她的碗里,讨好地说,“你只是在好心提醒我,让我知道别人对我居心叵测。免得我还不知情,落入人家陷阱里。”
凌夏对他这个态度很是受用“说的没错。我今天真是见识了,现在的小学妹,都这么直来直往的吗?”
楚炀想了想,说“大概是我太招人喜欢了吧。”
他突如其来的一阵自恋,惊得正在啃排骨的凌夏差点咬到自己的舌头。她有点郁闷地放下筷子,说“虽然有点自夸自擂,但你说的也是事实。要不是你这么能招桃花,那庄辛娜又岂会一直念念不忘?”
“我的错,我再也不敢了。”凌夏举手投降。
“其实也不能怪你……”凌夏更加郁闷,饭都吃不进去了,“我能理解她为什么那么喜欢你,就算知道你有女朋友也要追求你。楚炀,你太好了,让人舍不得放手。”
“噗!”楚炀没忍住,笑了出来,差点喷出没来得及咽下去的鸡蛋汤,“你突然这么感慨,让我有点不适应。”
凌夏叹了口气“我有点担心,会看不住你。万一有一天,你被别人拐跑了,我该怎么办呢?”
楚炀认真思考了一下,回答“看不住我没关系,我自己死乞白赖地在你身边,使劲黏着你就是了。”
凌夏被他逗笑了,心情变好,语言也轻松了很多“那好。我要攒攒钱,去买很多很多的万能胶,把你好好地黏在我身上,怎么扯都扯不开。”
大三上学期,学生会要进行换届。海大的传统,学生会主席都是由大三学生来担任的,大四的时候,基本就功成身退,专心考研或找工作,不再干涉学生会内部的事情了。楚炀是这一次换届选拔的热门人物,虽然他本人实在是没有这个野心,但好多人都对他充满了戒备。
楚炀决定按照凌夏之前提议的那样,去竞选一个没什么实权的副主席职位,彻底让旁人安心。于是周末的时候,他和凌夏一起去了图书馆,找了一本有关演讲技巧的书研究着,然后在本子上随手记着竞选演讲的草稿。
凌夏难得地没有查阅法律相关文献或是复习考研资料,而是拿了一本青春类的在看,看得津津有味,十分入迷。她看书速度很快,一本用了一下午的时间就翻完了。
不过第二天,她又借来了这本书,还带来了笔记本电脑。楚炀在整理演讲稿大纲的时候,凌夏就在电脑上飞快地敲击着什么
“我记得,这本书你昨天就看完了,怎么今天又拿过来了?”楚炀改稿子改累了的时候,舒展了一下肩膀,扭头就看到了凌夏放在手边的。
这是个很平常的问题,没想到凌夏却支吾起来“就是、唔,昨天看了,觉得不错,意犹未尽的。今天就又拿过来,再看一下……对,就是这样。”
楚炀乐了“真有这么好看?”
他好奇地摸过那本书,随手翻了翻,看了看序言和读者推荐,发现故事讲的是校园恋情一类,很清新的那种。
凌夏从他手里把书夺回来,指了指他的本子“好好写演讲稿,一会儿我要检查。”
于是楚炀听话地继续埋头奋笔疾书。凌夏心不在焉地翻了翻,把书本翻开在某一页上,自己又开始哒哒哒地敲着键盘。
其实,她并不是多么地喜欢里的情节,只是想从中学习一点写作技巧罢了。从暑假的时候,凌夏就萌生了一个念头,想把她跟楚炀的点点滴滴记录下来,写成一部,应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