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十日之限(2 / 3)

知县大人恭恭敬敬的抱着拳头。

“恩。”孟大人冷冷的回应。

叶凌被带到公堂之上,跪在大厅的正中央。

“妖女!”

“把她处死!”

叶凌默不作声,只是环视了一下四周。周围是几个侍卫手中拿着棍仗,就是电视剧里打犯人屁股得那个……想到这,叶凌不自觉摸了一下屁股,万一一会开花了也怪尴尬的。

她的正前方的匾额上写着“明镜高悬”底下便是一幅画,一轮圆日就要在云彩中出头,两边是用四个红色板子,上面貌似写着“肃静”“回避”吧。

旁边好像写着的是…“公正廉明”

若真是公正廉明自然是最好了,要是免不了一顿打,最后再秋后问斩,叶凌可真是成了冤死鬼。

“砰!”知县大人猛地敲了一下桌子,叶凌吓得一激灵,嘴里不自觉的冒出一句:“我娘来!”

“今日,由孟大人亲自审讯堂下之人!”

“威武……”

这如雷鸣般的敲地声,使叶凌的心提到嗓子眼。

孟大人坐在公堂之上,抬着右手示意让大家安静。

“堂下之人,是何身份?”

叶凌怔了怔,将头抬起,说道:“回大人,民女是宋府宋小姐的贴身侍女。”

孟大人惊,迟了迟,才又问道:“为何大家叫你妖孽?”

“民女不知道。”叶凌淡淡的回应。

“你厢房中的木偶”

“回大人,我厢房中的木偶是有人故意放在那里的,民女不知情,民女昨晚出去后就看到了模样吓人的小鬼,不争气,吓昏了,什么都不记得了。”

“怎么可能!她在说谎!”

“她们宋府怎么可能会有人进去?”

“大家安静!”

孟大人“砰”的一声敲着桌子,接着,又问道:“你昨晚为何出门?”

“回大人,民女听闻京城的事倍感好奇,也不愿大家再惊恐,便想去一探究竟,没曾想,刚出门就碰到了那小鬼,吓晕了,醒来发现自己竟还在宋府。”

孟大人斟酌了一番,便走到叶凌跟前,问道:“那你如何洗脱自己的嫌疑?”

“这……”叶凌低着头不敢与他相对。

“民女没有做过的事情,就是没有做过。”

“哼……”孟大人朝她冷哼一声,“可现在,大家都在怀疑你。”

叶凌忽的抬着头望着孟大人的双眼。“孟大人,不是我,若是不信,民女可以以死明志。”

叶凌说出这话接着便后悔了。她抽了,为什么要以死明志?万一孟大人真让她去死

叶凌拍着额头,此刻真想把头盖骨拧开。

孟大人将身子倾向她,两手背在身后,轻声说道:“我不需要你明志。我给你两个选择,一老实交代实情,兴许从轻处罚,二就是跟我们一起找出凶手,还你们宋府一个公道。”

“啊?就这样吗?”叶凌大惊。

就这么简单?不用关进大牢?不用申冤?不用打屁股啦?

“怎么,你不愿意?不愿意我便让吴知县将你关入大牢,到时候你们宋府可就被你拖累了。”

“哎别别别,大人,愿意!愿意啊!侦探这种事我最爱干了,我定协助大人找出真凶,还大家一个公道!”

孟大人嘴角上扬,接着便走出大厅,朝着人群说道:“各位,这位姑娘会协助我们共同找出真相,不知各位可满意?”

“什么?这……”

“她就是凶手啊!”

“是啊是啊!”

“京城的邪祟不就是她放出来的嘛!”

孟大人抬着双手,“各位安静,若她查不出真相,我将她的头提到大家面前,她既自言不是凶手,我们当然要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