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正哥儿 (前面两个82章,这里纠正回来)(1 / 2)

于中和的随从、唐有元的家将,加起来有近十人,呈扇形将蹲地上的红衣少年围在中间。

这种时候,当然要为哥们出头。

唐有元一马当先,走到最前面,伸手就去扯那红衣少年的头发。

“敢在我们面前称老子,活得不耐烦了!”

手还没伸到一半,横向插来一只又干又瘦又硬的手掌,将唐有元连手带人给拍开。

唐有元一愣,顿时怒火中烧。

王八蛋还有没有王法了!

撞了于家大少不道歉也就罢了,还想当于少和他的老子,最关键的是,这他妈谁啊!

竟然敢在众目睽睽之下打他的手、落他的面子!

唐有元愤然回头,就要招呼众家将一起上去拿人,忽然看见对面站着的高个瘦子相当眼熟。再仔细一看,果然另一个胖成球的小胡子也在。错愕了三秒,猛地转身看向蹲在地上那人。

红衣少年这时候已经回过神,揉着依旧有些发麻的额头站起来。斜眼横扫唐有元,抬手就是一巴掌。

“老子不是老子!老子是不是活得不耐烦了!”又是一巴掌扇在同样的位置。

“啊,你说,是你活得不耐烦了,还是老子活得不耐烦了!”接连三个巴掌,打得唐有元头昏眼花,却是连吭都不敢吭一声。

“还想扯老子头发,滚!”三掌过后,唐有元已经被扇得有点远,那红衣少年也懒得再伸手去扇,直接抬腿一脚把他踹到墙角。

那于中和其实也早就清醒,只是眼瞅着这小霸王发飙,又哪里敢上去阻拦。反正挨打的又不是他自己,而且也就是几巴掌的事,发泄完了也就完了,又不会闹出人命。

透过指缝,于中和看得清楚。那唐有元被一脚踹开之后,少年拍了拍他那件大红色锦袍,暴虐的神情渐渐平复。

这时候,于中和背对着众人,举起拳头就朝自己额头上狠命一磕。然后迅速转身,不给对方发难的机会,抢先一步上前拱手道歉“原来是正哥儿,我说是谁这么英雄了得,练就一身铜墙铁壁的雄躯。你看,我这额头都肿了,好险是我撞上的正哥儿。要是正哥儿这样给我来一下,嘿!我这不死也得丢掉半条命啊!”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

那正哥儿听得心头舒坦,竟是不提他冲撞自己的罪过,兴致勃勃地研究起于中和的额头。

“哇靠,肿成这猪头样了。我说于中和,你也太没用了吧。简直比我家小胖还废物。”

周正身后的胖子谄媚地笑笑。小胡子胖子,简称小胖子。

其实胖子一点都不小,年纪给一众纨绔当爹都足够了。不过正哥儿这么叫,他就这么乐得答应着。

周正出门必带的两个随从,一个就是那干瘦的高个,另一个则是小胡子胖子。

干瘦高个性格又冷又不会说话,丝毫不懂得奉迎,周正完全不喜。只不过死鬼老爹说他是个高手,严令出门必须带上他。

周正甚是不屑,自觉以他的天赋修为,在京城年轻一辈完全可以横着走。

除了有时候冷不丁冒冒傻气,顶着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年轻二愣子以外,稍微上点年纪的,哪个敢动他一根寒毛。

更何况,这里可是京城。三万卧虎卫可不是吃素的。

至于这个小胖子,则纯粹是性格讨喜,懂得周正心思,属于周正从小就带在身边的第一走狗。

京城很大,但圈子很小。

稍微入得了流的人,几乎没有不认识周正这一胖一瘦俩跟班的。

爱穿大红色的衣服,再加上胖瘦两狗,俨然已经成了正哥儿横行京城的标志。

“正哥儿,刚才实在是莽撞了,中和在这向你赔不是了。”马屁拍完,于中和这才正式道歉。

随后根本也不给周正原谅或是不原谅的机会,紧接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