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馨苏哲家中的猫,是所有人的掌中宝,人送外号普林希斯。
任馨和苏哲捡到它的时候是在任馨23岁刚被辞退的时候。任馨和苏哲记得都很清楚,因为那天他们两个还大吵了一次。任馨在一家公司做销售,公司要和一个中小型公司谈合作,任馨自告奋勇去了,又是陪吃饭,又是陪喝酒,却差点被人占了便宜那人还说要包养她。她向来是个不走脑不走心的,上去就把那个猥琐男打了一巴掌,那个人骂的很难听,她刚进入社会,之前在怎么打暑假工都和真刀实干不一样,她还是太嫩,太年轻被骂哭了。回到公司又是一顿劈头盖脸的被骂,你的上司不会问你什么原因,他们只会看你是否做到了这件事。她无力的一遍一遍的重复着,是那个男人动手动脚不怀好意,可却没人在乎。
除此以外她还受到了公司里各种声音的伤害。
男a“唉,你们听说了吗,公司里的实习生,当了别人的小三。”
女a“早就看出来她不是什么好人了。你看看一天天就知道扒着上司,还自告奋勇拍马屁。”
女b“就是你看看一天天穿的那短裤,那么短勾引谁呢啊!”
这种氛围愈演愈烈,任馨无论怎么解释都没人信,难道就因为她爱穿短裤就不行了吗,就要承受着莫名其妙的骂名。她很累没想到她爱的行业这么伤害她,那些话竟然比刀子还狠。她自己走到楼下做到长椅上哭,她连在办公室哭的资格都没有那会让他们说她装可怜。
苏哲下班早刚好想去接自家女朋友,于是绕道到了那家公司,却发现自己女朋友在楼下哭的上气不接下气,他没见过她哭的这么惨,问她什么也不说,拉着她走到了她们公司里面,还没进去就听见里面的人在谈论她,那些个肮脏的话他都不知道是怎么从他们口中说出的,也大致听明白了发生了什么事。里面的人气氛越说气氛越高涨,还带着其他不知道的人说,污言秽语,语言令人恐惧。这对一个女孩儿伤害有多深,他们不管只为满足自己的好奇心,拥有被追捧的目光,抒发自己的嫉妒,进行推测,并诋毁。
苏哲拉着她踹开了门,五分钟,他的极限了。他一向是个冷静理智的人,从小就被教各种规矩,这是他第一次这么做,连任馨都被吓里一跳。所有人看向门口的两个人,鸦雀无声。
苏哲“各位,为什么不说了?本尊就在这儿,你们可以继续说,当着面说清楚,你们对她的厌恶。”
说的最欢的女a开始发话“你谁啊。为什在这儿。”
苏哲“我是她的男朋友,我很好奇,你的学历。”
女a“研究生啊。”
苏哲“这就是你的素质!”
女a“你什么意思啊。”
苏哲“我不想和你这样的人进行过多的交谈,你们刚刚的对话,我已经录下来了,有声音有画面,像素很好,每个人都会认出来。我将会告你们对我的女朋友进行侮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所以我们可以起诉。”
女a“凭什么,我们又没当着她面说。还有不久说了几句话吗。”
苏哲“你是法盲吗。侮辱行为必须公然进行。所谓“公然”侮辱,是指当着第三者甚至众人的面,或者利用可以使不特定人或多数人听到、看到的方式,对他人进行侮辱。公然并不一定要求被害人在场。如果仅仅面对着被害人进行侮辱,没有第三者在场,也不可能被第三者知悉,则不构成侮辱罪。所以懂了吗!你们的公司太藏污纳垢了,连你们这种人都会要,而且又没什么发展前途,所以帮我转告一下你们的经理,任馨辞职了。”
苏哲还没说完,经理从会议室里走了出来看到这一幕有些愣住了。还是个熟人,以前见过苏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