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阵法。不用师父教,自己也能琢磨出来。”
令旗再度变化。
场上人马按照指令缓缓集合,并列成行,组成一个方阵。
刘长风收了令旗,鼓荡法力,开口道“我是新来的副将武修文,以后和各位兄弟就是战场同袍,同甘共苦,生死与共。”
声音滚滚而去,落到场下的士兵耳里。
“好高深的功力!”
“怪不得能打败蒙古王子和金轮法王的徒弟达尔巴,听说那两人可是一流高手。”
“其实在军队,功力深厚还不行,还得看领兵打仗的能力。刚才大家有目共睹,他演练的战阵比平时要厉害许多倍。”
“对啊对啊,不愧是郭元帅的得意弟子,将来必定能和郭元帅一样带领我们建功立业,保家卫国。”
刘长风道“陆备将,我知道你们不服我这个手无寸功就当上副将的人。”
陆寻道“不敢。”
刘长风笑了笑,道“在这一千多人里面,谁的马战最强,谁的箭术最强,我可以比比,让你们知道我有没有本事。”
陆寻眼睛发亮,道“好。”
要论马战,这支军队里罗峰最强,家传枪法《梅花七蕊》和《回马枪》以一挑十不成问题。
要论箭术,自己能发“三子连珠箭”,在军中有神箭手的称号。
两人下到场上。
刘长风在兵器架上看了看,这里有十八般武器,但合手的不多,他挑了一杆长枪。
练国术少不了练大枪,枪是手的延伸,刘长风虽然擅长使剑,但枪术绝对不差。
在半空挽了个枪花,跳上一匹黑马,到场上奔走一个来回。
另一边,罗峰已经准备就绪。
两人骑马对冲。
罗峰面目冷峻,眼神冷漠,嘴唇闭得紧紧,手持红缨枪,周身散发杀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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