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我就知道金绍文不会轻易认输的,你们看这还在催死挣扎呢!
可不是吗,不过我隐隐感觉这次他们还要被打脸呢?
不知道真相如何,但是我总感觉这次官方有些强词夺理的意思,话说这件事情的真相还不够清晰吗?
是啊,是啊,还不死心,这金绍文还真是执着啊!
搬个小板凳,坐等看打脸。
……
一群吃瓜群众是一阵的冷嘲热讽,但是就在这么多冷嘲热讽中,突然有一个评论特别的突兀插了进来。
大家好,我是律师刘云天,我刚才接到了天美音乐公司的律师函,本次天美音乐公司的维权官司将有我来负责,在这里我稍微分析一下案情,由于自然人汤尼在微博上发布了,影响公司正常运转的谣言,导致公司受损严重,所以公司有权进行维权,状告汤尼诬陷罪。
另外汤尼在事后虽然拿出了录音证明事情的真相,但是录音的整体氛围并不是很好,因此我有理由怀疑,我的当事人金绍文先生可能是在诉说着某种气话,就像有人诬陷你偷吃东西了,你实在被逼急了,你可能没吃也会来一句,就是老子吃的怎么了!
这个就属于气话,气话是不能当做直接证据的,所以这个录音,往大了说就是一个辅助证据,往小了说,那就根本不算证据了。
律师不愧是律师专门钻法律空子的一群人,刘云天这段微博评论一发出,在微博上再次引起轩然大波,同时天美音乐公司的公关部水军立刻跟上,进行强行吹捧留言。
大律师,就是大律师啊,我就觉得那录音有问题吗,原来是说气话,这样确实不能当证据。
没错,这要是能当证据,那我早就被日本人抓起来,我还一直说要炸掉日本靖国神社呢。
没错,大律师这话说完,我们当真茅塞顿开,确实气话是不能当成证据的,要想证明的微博的准确性,请拿出更多的证据,没有证据你们这就是诬陷了音乐人汤尼叶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