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就尼马离谱!(1 / 2)

黎明趴在草丛里,慢慢的向狼尸那边挪去,自己好不容易杀得狼,被一群兔子捡了便宜怎么行?

大不了再用一次‘恶魔觉醒’,现在恶念还够,除了要听那个所谓的恶魔叨叨,也没其他的副作用。不知道变异后的兔子肉好吃不好吃啊,咳咳,他发誓,绝对不是为了吃兔子肉特地跑过去找茬的!

距离狼尸越来越近了,那些闪烁的红光也愈加的清晰。

现在,黎明就是不知道兔子们的视力如何,上辈子学生物的时候有过简单的了解。

类似于兔子这种啮齿类动物,眼睛是长在两侧的,所以视觉的范围大概是360度的。但是,兔子正前方向是有盲点的,无法形成立体的形象。

当时,他的老师用守株待兔这个例子来类比,所以他印象比较深刻。也就是说,兔子对于正前方近距离的东西看的很模糊,这也是兔子会笔直撞在木桩上的原因。

仅凭这点,黎明还是不敢靠近的,因为苏天凌说过,兔子的嗅觉极为灵敏。贸然靠近的话,这几十只兔子一定能够嗅出来。

愁!

眼睁睁的看着兔子一口一口的吃下自己打的猎物,这特么谁受的了啊?

又观察了一会儿,那兔王咬下一口后,没继续吃了,而是让其他兔子排队吃。

目睹这些兔子啃食自己的猎物,黎明心在滴血!

自己要想到破局之法,不能傻乎乎的让兔子吃,它们吃了多少,自己就让它们加倍还多少!

正思索中,一股浓重的血腥味荡漾而来。黎明心中凛然,精神一振。

给狼尸剥皮的时候非常的完整,狼尸内部血管应该是没有受到多大的破坏的,真正的腥味还是隐藏在血肉当中。

而狼尸上的肉被一块块撕咬的过程中,腥味散开来。

黎明发觉自己一直忽略了一点,自己剥皮去脏,身上的腥味非常的浓!

兔子啃咬狼肉的时候,他已经能够想象那些兔子满脸都是血浆,兔鼻的部位应该更多。

所以,吃过狼肉的兔子,因为嗅觉太灵敏,反而满鼻子闻到的都是血腥味。

自己的身上也是同样的血腥味,可以很好的融入其中!

现在要做的就是等每只兔子都咬上一口狼肉。

兔子的视觉、嗅觉,黎明都找到了突破点,现在担心的就是听觉。

按经验来说,兔子的视觉和嗅觉都很强,那听觉肯定不会差到哪里去,特别是那对长长的耳朵,一看就知道兔子听力老好了!

等等,听力!自己好像就有一台点歌机来着,可以放儿歌三百首。

……

“诶!”赵离生缩着脖子,四处观望了一下,“咱们跑了这么远,跑哪儿来了?”

苏天凌向后头指了指,说道“你看后面,不远就是内城城墙了,我们都快跑了两公里。”

赵离生向后看去,之前没注意,夜色朦胧中,那座巨大的城墙屹立在那里,它高大巍峨,威严矗立,像一位打不倒的巨人。

“不是说城墙都有探照灯的吗?”赵离生疑惑道,“为什么这内城城墙没有?”

苏天凌摇摇头“我也不知道。”

“大家快些吧,我们去的越晚,黎明就越危险!”张金越走在前头说道。

“这晚上可真黑啊,啥都看不清楚,我把手机自带的手电筒打开吧。”赵离生掏出手机道。

“别!”张金越赶忙劝阻,“你是想暴露自己的位置吗?我们不知道那怪物在那里,但起码不能暴露了自己!”

“嗯,离生,把手机收起来。”苏天凌认同的点点头,“我们最好不要分开,聚在一起,以免被逐个击破!”

“从当时的情况来看,黎明跑的时候,怪物还没跟上来。但是,黎明不见了,如果是和怪物遭遇的话,那说明怪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