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礼物吧!”
“啊,真的?”
求一送二,骆秉承更是喜出望外,他站起身,从桌子上拿了起来,并从枪套里抽出了手枪,乌黑的枪身,比想象的轻。
“这是格洛克17手枪。”
林亮看着手枪,流露出来艳羡的目光,好东西,谁都喜欢。
“你还真识货啊!”
昆帕赞赏地说,宝贝被人识,总是一件让人欣慰的事情。
“这枪可以装16发,九毫米子弹,射程50米,这枪最大的特点就是材料新,重量轻,只有33个组件,是世界各国的警用名枪。”
林亮终于忍不住站起身来,他如数家珍地说,骆秉承把枪递到了林亮手里。
“一点不错!这是新款可以连发。”
昆帕赞赏林亮的眼光。这枪是美剧中的宠儿,只要有手枪的镜头,必是它。
林亮把枪放在手里,掂了一掂,确实轻。反复端详,不停地用手抚摸。
这是林亮第一次见到格洛克17的真枪,也是第一次触摸这枪的质感,有些爱不释手。
他感叹道:
“名副其实的枪中之王啊。”
“识货!”
昆帕称赞着。
“它是名枪,爱枪的人,都会认识。”
林亮觉得不以为然。
“你玩过它吗?”
昆帕好奇地问。
“和它相似的92式手枪,我用过,每年都是集中在一起的训练,每次配发的子弹都很少。”
林亮眼睛盯着手枪,应付着昆帕。
“哈哈,你这小子和我刚来的时候一样,爱枪如命。”
昆帕似乎在林亮身上,看见了自己曾经的影子。
“我的床头墙上,就贴有它和ak47的图片!我喜欢这两款枪,特点鲜明。”
林亮比划着瞄准。有枪就让人有了底气。
“你那么爱枪,不如去当兵,我把你推荐到我的老部队,肯定会前途无量。”
昆帕的建议,是林亮改换门庭的好机会,打仗是在赌命,但如果活下来,就会为自己在这里赢得社会地位。
….
林亮把枪还给了骆秉承。
他对于昆帕的建议,有些心动,但旋即又在心里被否决了,与其在这热带雨林打仗当炮灰,还不如去非洲,加入雇佣兵军团,挣得又多,还可以移民西方。
要搏命就搏大的!
蜗居于此,不是长久之计,他想在这换好身份后,就加入法国雇佣兵集团。
骆秉承想做大顶流娱乐城,也是他自己的事情,他不想在这穷乡僻壤的热带雨林生活下去,他要为去法国搏命。但他不能说出口。
“打仗,我还是害怕,我现在就想在这给骆先生打工,等稳定了,我再另寻出路!”
林亮看了一眼骆秉承,他觉得,这个人不是可以追随的人物。别人在他眼里都可以随时舍弃。
像老汤一样,被他弃如敝履,让他那么大的目标,走高速出逃,就是在吸引警方的视线,为他们出逃赢得了机会。
靠牺牲别人,来保护自己,这种人靠不住。
相反,在危险的时候,何志伟的表现却得可圈可点,他推开赖猴子,舍身取义的样子,简直是酷到家了,让所有人折服,也令他动容。
人品相较,高下立现。
但人很矛盾,他不喜欢何志伟,尤其是对自己母亲的样子。
他更喜欢骆秉承,知遇之恩,看重自己,让自己知道自己还不是废柴。
昆帕按了一下电铃,叫来了手下。
“你带着这俩兄弟,到后面的射击场,试试枪,你再去找一把格洛克17,让他们俩好好比试一下。”
林亮一听,兴奋异常,他知道昆帕有事,要和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