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尸魔反咬一口不说,还发现这养得还贼不是个好玩意儿,表里不一的傻子!
分明是个怕痛的人,人前却偏偏要装作一副若无其事的模样,人后却躲在阴暗角落里一个人舔伤口。
百里安窥见得她的曾经与过往,她又何尝不是能够共享他生前斑驳零星的记忆。
若非窥得那一鳞半爪的凄惶往事,她便还真认为当夜那个压着眉目中所有情绪,能够冷静将自己腹部血淋淋地生刨取珠的少年不知苦痛为何物。
可是,她知晓的。
跪在那个雷电荆棘里倔强咬着血与泪的少年,他其实不是什么能够抗疼的了不起人物,身躯也并不如何坚强,柔软的身体扛不住雷火刃锋的恶意摧残。
只是这副柔软的身体,柔软的灵魂,却是从出生就被托在了一个让人得以仰望的高度里。
在身份的驱使下,应当成长为所有人们心中期待成为的一座挺拔森严,巍峨屹立的参天巨塔。
人们希望这座巨塔能够站在万仞雪峰之上撑开天地,立于四海之中。
这就么在风里雨里,孤身一人屹立到青苍地茫,古星浩瀚,成为众人的依托与信仰。
刻意营造出来的高度,却不是那么孤绝安宁的。
因为有太多人的目光注视,那样的目光太过于露骨、直接、热切,如针芒利刺一般地盯着你。
所以在那个孤身一人的巨塔顶端上,不论是炎日暴晒,还是雪崩绝境,即使摇摇欲坠,也断不可露出半分怯懦。
逐渐的,风雪欺霜里,孤塔覆上了厚雪,就连自己也见不得自己是何模样。
又有谁允许他还是那一个怕疼爱哭的臭小孩儿。
念及这里,方歌渔的一颗心仿佛被火燎刀刮般,甚至都忘记了此番前来讨伐捉拿幽鬼郎这个主要目的。
她心中想着,若是那混球肯在她面前不那般自若淡然,露一个怯,那她便借坡下驴不同他计较那糊涂事儿了。
若是他再过分一些,抱着伤口唤两声疼……
那她便揉揉臭小孩的脸,奶两口血,再纡尊降贵地哄哄他好了。
油灯里的灯芯被风吹掠摇曳,晃动人眼。
方歌渔裙下脚步一顿,那张白皙俊俏的容颜微微泛红,她陡然反应过来了自己今夜的行为,简直出奇荒唐。
她长这么大,对待任何事物,皆是一分情长,三分热度。
离合宗山门之上,那根教训了尉迟游的珍贵手杖,是一件上品灵器,价值不菲,用来也是趁她这大小姐的尊贵玉手,却不过是染了一些脏血,她便弃之不要,毫不心疼。
更莫说养上一只活物,耐足了信子,也换不来那家伙顺毛听话,反而被他给那般欺负,染得更不是些什么脏血。
过分到了这般地步,她竟然还耐心十足,一刻也未有过要弃养那臭小孩儿的念头。
她这是着了什么妖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