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远的心情很平静,甚至有点惭愧。
原本……他觉得自己参加正常的静止站立射击就已经够欺负人了,现在还在射击比赛的基础上增加体能相比,这已经不能说欺负人了,他都觉得有点“内定”的感觉。
然而,规则毕竟是规则,别人都没有任何意见,他脑子又没毛病,自然不会主动提出给自己加戏——呃,加难度。
从刚才各组的比赛情况来看,四十个快速的高抬腿跑,确实让许多人气喘吁吁了,这也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射击的精准度。
而对他自己来说,别说是四十个高抬腿跑了,哪怕增加十倍,也就那样。
刚才练习的时候,他压着自己的速度,没有在体力和速度上表现得太特殊。
至于枪法,练习的时候没人去关注弹着点,连靶纸都是之前用过的,自然也没人知道他的枪法如何。
现在,他准备拿出自己的真实水平来。
当然,他的目的不是为了虐小学生,而是为了……出名。
作为一名警察,为什么需要出名?而且还是在同行中出名?
很简单,为了案子——这是慕远刚刚冒出来的一个念头。
他慕远的办案能力,在西华市确实很有名气了,而一些接受过他帮助的办案部门,也知道一些情况。
可就全省范围内来说,很多人还是不知道他慕远是哪根葱的。
别人不知道他慕远的存在,在办案过程中遇到困难时自然也就不会想到他。
这怎么能忍呢?
这不是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吗?
作为一名警察,这是如何都不能忍的。
所以,为了更好地打击犯罪,特别是严重暴力犯罪,慕远决定……在这个全省群英汇聚的大比武中,亮出自己的身份,打出自己的名号。
之前跑步,慕远不敢表现得太显眼,那样容易让自己的人生道路跑偏。
可现在的射击就不一样了,打手枪,本就是警察的本行不是?
谁也不能因为自己手枪打得好,就让自己不当警察,转行去干其他的。
而就射击而言,得个冠军什么的肯定不具有太大的轰动性,哪怕自己这个冠军之前已经包揽了所有跑步,以及游泳冠军,但这轰动性却也不是太强……
对于如何打出名声,慕远有自己的想法。
慕远一边压着子弹,一边扫了一眼在场的其他人,眼神中带着丝丝怜悯。
“j组!准备……上弹夹!枪入枪套!高抬腿跑,开始!”
“踏踏踏……”
周围早已结束的其他参赛选手有点懵。
这声音、这节奏,怎么不太一样呢?
然后,他们看到了慕远脚下的道道幻影……
没错,因为脚下交错太快,都出现残影了。
站在慕远身后的那位负责计数的同事彻底懵了。
什么鬼?
不带这么玩的吧?
这怎么数?
眼睛跟不上啊!
他委屈地看了一眼裁判:这可以算作弊吗?
他这个想法刚冒出来,慕远脚下就像是按了弹簧一般射了出去。
贼快!
可是……他刚才的高抬腿跑真的够了吗?
谁知道呢?这种事情又没有证据,除非用一台高速摄像机将这一幕完整地记录下来,然后慢镜头播放。
呃,虽然这样确实夸张了点,但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了。
当然,现在肯定没法这样干了,总不能将比赛暂停,去借了高速摄像机再开始比吧?
至于怎么处理?不处理!就当慕远跑够了四十个高抬腿。
要是慕远知道裁判的想法,估计会很郁闷。
什么叫就当?我明明跑了四十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