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的很,陈红梅住在这里的时候,床是贴着东墙和带门窗铺的。东屋的北面没有窗户,屋子里面的光线比较暗,陈红梅才将床靠着带门窗放。
毛大伟走到墙角——即带门窗和东墙的相交处。
“红梅,你住在这里的时候,就是这个样子。”
毛大伟的意思是,在陈红梅搬进来之前,第一道墙就已经存在了。
陈红梅走到窗户跟前,用右手的手指和大拇指量了一下砖墙的宽度——在带门窗的东边有一小截砖墙,陈红测量的宽度只有两揸长。
“赵队长,我住进来的时候,床就铺在这里,”陈红梅一边说,一边用右手由西到东比划了一下,她的意思是:床是贴着带门窗安放的,“我的枕头就放在这里,这道墙和窗框之间的距离只有小半个枕头长。”
小半个枕头长,就是三十五公分左右,三十五公分左右就是一道砖墙的厚度。
陈红梅的话和崔巧琴的话互相印证,第一道墙存在的时间是在车华庭搬走之后、陈红梅进住之前。而陈红梅是在一九八六年底住进157号的。
毛大伟后面的话进一步证实了陈红梅的说法:“你们看——那里,天花板上有一道划痕,那是我为红梅挂蚊帐,竖竹竿的时候竹竿的头部在天花板上划了一道印子,我躺在榻上的时候,经常看到这条划痕,划痕距离砖墙只有一个手指头长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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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住进来的时候是冬天,我平时最怕小虫子,这间屋子比较潮湿,小虫子——特别是四脚蛇特别多,我就让大伟挂了一顶蚊帐。”
事实已经非常清楚:第一道墙是在车华庭搬走之后、陈红梅搬进来之前砌的;凶手是房客无疑,死者也可能是房客——或者和房客过从甚密的人。死者遇害的时间在一九八六五月前后——这和尸检报告上的死亡时间非常接近。
赵子蒙从包里面拿出那两张房客资料,虽然我们在前面已经看过这份资料,但现在仍然有必要再交代一下:
张广南,年龄:47岁左右,1985年1月——9月,租住在第二进东屋和西屋;现在住址:七星门大街永安里三条巷181号;工作单位:七星门邮局。
公彩菊,年龄:50岁左右,家庭妇女,1985年8月——1986年3月,租住第二进两间房子,包括门厅;现在住址,不详,可找中间人李裁缝了解情况——这个房客是李裁缝介绍的(李裁缝的地址是中和街234号李记裁缝铺)。
马某某和她的老婆,马某,年龄:35岁左右,,1986年4月——6月(大概时间),租住第二进三间房;外地人,其他情况不详。
赵明涛,年龄:35岁左右;1986年7月——年底,租住第一进西屋;现在住址:水佐岗三明街197号;工作单位:南京物资学校(驾驶员)。
汪钟奎,年龄:50岁左右;1986年8月——1987年3月,租住第一进东屋;现在住址,不详,工作单位:白下区烟酒公司(营业员)。
陈红梅,40岁左右;1986年11月——1987年3月,租住第二进东屋;现在住址:不详,工作单位白下区物资公司仓库(管理员)。
高老太,年龄:七十岁左右;1986年11月——1987年1月,租住第二进西屋(二儿子结婚,老太把自己住的房子腾出来给儿子结婚,自己搬到157号来住)。
马某,1987年5月——7月,租住第二进西屋。
秦大炮,年龄45岁,1987年7月——1988年1月,租住第二进三间房子
值得庆幸的是,在以上这些房客中,只有一个姓马的外地人——其他都是本地人——此人后来又进住过一次(1987年5月——7月),既然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