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车子停在了远处,并规划好了自己的逃跑路线,在路上设置了陷阱,以便阻拦敌人,自己逃跑。
以防万一,达蒙还把前几天那个讨人厌的托尼斯塔克给他的信号发射器给带上了。
用托尼斯塔克的话来说,这个信号发射器不会被任何东西屏蔽,即使在太空也可以像他求救,当时看着托尼斯塔克一脸自傲的样子,达蒙有种打他的冲动,没穿战甲的托尼斯塔克,达蒙有信心一只手吊打他(认真脸)。
达蒙还记得,当时托尼斯塔克给他这个信号发射器时说的话。
“你可别以为我是担心你的安危,只是因为你的女儿明蒂是我儿子林枫的好朋友,我不想某一天,我儿子的好朋友在失去母亲后又失去了父亲,我明白那种感觉,很不好。”
“所以,达蒙麦克雷迪,可别死了啊,到时候我可不会去给你收尸的。”
“这个在危急时刻拍在中间的红点上,可以随时向我求助,出于林枫面子上,我可以救你一次,地狱厨房的“大老爹”,先生,而且这个开启后可以充当信号屏蔽装置使用,以现在的科技水平,就算是军方也无法扫描的出来。”
说完之后,托尼伸手把东西递到了达蒙的面前。
那是一个金红相间的东西,有半个巴掌那么大,看起来是金属质地,有很强的科技感。
看着托尼手上的信号发射器,达蒙在思考了一番之后还是决定收下,正如托尼所说,自己的女儿可不能再没有父亲了。
还有,在达蒙看来,托尼斯塔克可没有表面上看起来的那么冷漠。
面不改色的接过信号发射器,达蒙墨镜下的眼角稍稍的向上弯起。
“谢谢,但是我想我是用不到这个东西了。”
“说谢谢是肯定的,这虽然是我顺手造的,但也是精品,你可能现在还在用那种老式的通讯仪吧,放心,不要担心用不好这个,这个操作非常简单的,就算是小学生也能非常快学会。”
“还有,我相信,你一定会用到这个的,这可是我托尼斯塔克造的东西。”
托尼的嘴脸,让达蒙有种一拳打上去的冲动,但最终还是没有,达蒙在考虑到双方的火力差距后,放弃了这个诱人的想法。
达蒙拿着信号发射器,顺手把它给拍到自己的背后去,发射器的后面自动吸附在达蒙的背后,身后漆黑的披风随风飘扬,然后自动落下,盖住了背在背后的火箭筒,和放在腰间的两把手枪以及手雷。
“我可不是准备像你求助,托尼斯塔克,我这只是做个准备而已。”
达蒙这次并没有准备逃跑,他是准备一个人将这些渣宰给杀完的,为此他准备了许多的武器,即使少了超杀女的帮助,但他依旧是那个令地狱厨房的渣宰闻风丧胆的大老爹(认真脸。)
不过为了明蒂,他还是愿意做一些小小的保险措施,没错,一切都是为了明蒂。
解决了在外面放哨的几个小弟,达蒙扛着火箭筒,身上背着几架冲锋枪和充足的弹药。
不得不说这次毒贩们准备的交易地点非常的隐蔽,位于一个无人的废弃停车场,四周都是废弃的民房,不论闹出多大的动静都不会被人发现,四周都是堆砌起来的废弃车子,倒像是个绝佳的埋伏地点。
凭借着多年生死之间练出来的直觉,达蒙本能的感到了一丝不对劲,本能告诉他应该返回家,放弃这次行动,不过这是一个绝佳的打击仇人的机会,达蒙不愿意放弃,想起惨死的妻子,达蒙的心里就一阵怒火。
达蒙身上的战衣,是为了更好的保护自己,而且一身黑能够更容易的在黑暗中隐藏自己,达到迷惑敌人的效果,他可没有闭上嘴就在黑暗中自动隐身的功能,而且战衣够帅。
好吧达蒙承认,战衣够帅也是他选择这个样式的亮点,这是在他看了蝙蝠侠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