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来,出卖米尔斯兰带着血色獠牙去了机场,是因为就算说了,獠牙重装的人也没办法再去追击。
可是如果出卖了魔方科技的大本营基地的所在位置,那就相当于把整个魔方科技一口气卖了一个干干净净。
他们都是跟在米尔斯兰身边的人,对于魔方科技与血色獠牙之间的那些恩恩怨怨,了解的那是相当的清楚。
獠牙重装是血色獠牙的佣兵团,他们若是知道了魔方科技的大本营,那绝对是要直接冲过去大开杀戒的。
虽然光头老兄对魔方科技的硬实力有信心,可是,獠牙重装不只有一个基因战士,这情报魔方科技始终都未曾获取到。
若不是亲眼所见,他知道的应该跟米尔斯兰是差不多的,只知道血色獠牙本人是基因战士,其余的人,好像都是普通人。
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就刚刚的战斗,犀牛百分之百是基因战士,而那个背着巨剑的络腮胡大光头,也九成九是基因战士。
一剑劈开越野车,普通人哪有那么强悍的战斗力!
如此一算,獠牙重装保守估计就有三个基因战士了,这可是魔方科技的情报系统中一直都未曾确认过的信息。
他得想办法把这个经过了确认的信息传递出去,在死之前一定要传递出去,否则的话,魔方科技可能会有大麻烦!
硬气起来只是第一步,这是让他身体的肾上腺素分泌加,好让自己能够多活几分钟的时间。
多活几分钟,就意味着能够有多几分钟的时间和机会去传递信息。
只不过,他似乎对自己的抗审讯能力太高估了。
而且,惹上这几位大佬,光是嘴炮硬没什么用的。
“呃,各位,交给我吧。”
战神秋笑着走了出来,四个人当中,就属这货的样貌看上去很好惹。
老酒是光头络腮胡,目露凶光,气场强大,加上一剑劈开了越野车,不能惹的人物,他绝对排在第一位。
犀牛这货更不用提了,两米多的大块头,几百斤的钢板就跟纸片子一样在手里玩的那叫一个轻松惬意,这个家伙更不能惹。
还有那个暴风女,一头长五颜六色,看上去还不是染出来的,能个加入獠牙重装的女人,绝对是有些东西的,不好惹。
只剩下了战神秋身材挺拔帅气,虽然眸光凌厉,可气质却是那种雅帅雅帅的,说白了就是看外表很想老实人的那种。
这个,应该是最软的那个柿子了。
至少,光头老兄自己是这样想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