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从没想到,失去家庭,失去了一切联系的感觉,会让人这么彷徨,恐惧。
等他回过神时,自己已经把那根绳子拿下来,系成了一个圈。这绳子粗糙得不行,扎得他满手都是草屑。
然而这时,老板娘却踹门而入,大喊道“赌鬼!你t还不交房租吗?!我给你脸了是吧?!老娘t一脚……”
陆群傻了,默默盯着老板娘。老板娘也傻了,脸上的肥肉一颤,满头卷发像蒲公英一样开始颤抖掉毛。
“你,你……小崽子,你不会……”
陆群急中生智,义正言辞道“这是从赌鬼床上发现的,我拿来看看。要说也是啊,他要是输光了钱,要说自行了断,似乎也没比这地方更合适的了……”
老板娘脸色一惨,“不,不会吧?我,我对他还不错啊……那货都好几天没交房租,我都让他住了,他怎么,怎么能这么对我……”
陆群站起来,拍拍老板娘的胳膊,满手都是湿凉的汗水。
“老板娘,谁这辈子没有个低谷期,你还是再‘温柔’一点比较好啊。”
赌鬼当晚战战兢兢地回来,见到老板娘在屋子里等他,差点没吓得跪下,可谁知老板娘温柔地面带笑容把他扶起来,说房租什么时候赢到大钱了再交就是。而且还给他煮了一碗阳春面。离去之际,还挤着满脸的横肉,给他抛了个媚眼。
赌鬼一脸的懵逼,捧着阳春面,坐在床上,麻杆一样的身躯抖得仿佛是坐在拖拉机上一样。
陆群哈哈大笑着看着一切发生,又结束。直到渐渐笑不出来,心口不知为何堵得厉害之后,跟赌鬼要过那根麻绳,系在自己的腰间,付了房租,跟老板娘说了声抱歉,不顾老板娘一脸古怪的神情,有些失神地慢慢走出了青年旅馆。
黑夜的一轮苍月悬挂在天边,仿佛一个冻僵的孤儿蹲在那,默默望着他。
不甘于平凡的人,总是最容易失去一切。人们看着他们,说他们稀奇古怪,生活方式令人不解。
这些人有的死在路边,有的死在千金棺材里。
陆群喜欢写作的原因之一就是,一旦写出状态和刺痛心脏的感性,就总能看到平时看不到的东西。
比如,平时如果他和狐朋狗友又或者和妹子来到大桥上,看着美丽的湖畔,总是想喝一杯或者搂着妹子的腰亲昵一会儿。
现在,一个字没写,但陆群进入了那种状态。所以他看到了人海之中的几个不起眼,却极为吸引他的家伙。
一个喝得酩酊大醉,靠在桥上,嘴里唱着跑调歌曲的醉汉。
一个穿着看着就热的制服,带着夸张的小丑头套,殷勤发着传单的小丑人偶。
一个穿着雪白的连衣裙,黑莓般的瞳孔注视着远方,任清风拂动发丝的赤脚少女。
陆群不顾行人讶异的目光,走到三人之间,爬过桥栏,坐在上面,低头看看自己腰间的麻绳,轻笑了一下。
加上一个犹豫要不要自杀的怀着廉价作家梦的自己。
大名鼎鼎的f4。陆群想道。不过可惜的是,就算他大喊出来,恐怕也不会有一个人扑哧笑出来。
不知道隔了多长的时间——陆群望着平静的湖面,久违地无声流着泪,彻夜失眠。
天蒙蒙亮时,陆群觉得浑身僵硬,特别是腰和脖子和肩,简直像被风干做成了牛肉干一样,一动就响,传来剧烈的疼痛。
哭可不只是女孩子的权力。陆群一直这么认为,但身为一个大男孩,流泪着实让他很害羞,很不情愿。
陆群看到睡得和猪一样的醉汉旁边有块儿薯片包装袋,他用反光的那面看了看自己的眼睛,血丝几乎撑满整个眼珠。
“我靠,跟鬼一样。”陆群手指一抖,薯片包装袋一弹,薯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