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就会有一个每个人都会去的地方。
通过卫星地图,布鲁斯发现在这里有一处所有车辆都会经过的酒馆,这也是当地收益最多的店铺。
至于接下来要做什么,那自然是将这里全都买下来。
“克拉克,咱们很快就会见面的。”
在美国的西部地区,一辆满载货物的大卡车,行驶到一处酒馆附近。
车上下来的有两个人,一个是司机,而另一个看穿着打扮来说有点像是流浪汉。
司机看着这个胡子一大把的流浪汉说道“喂,伙计,我只能把你送到这里了,你在这里要不找个工作,要不在这里要点吃的等待下一个好心人吧,我可没办法再继续带着你了。”
流浪汉穿着宽松的裤子,和一件破烂的外套。
他的脸看起来很脏,胡子也是。
对于司机的话语,他只是简单的点了点头。
看着流浪汉那双目无神的样子,司机也是无奈的摇了摇头,这个流浪汉是他在公路上捡到的。
也不知道他依靠什么活到了现在,反正看他躺在路边上要死不活的样子。
司机也没办法将他丢在那里,还不如把他带到这个酒馆来,至少剩菜剩饭不会让他饿死。
流浪汉下了车之后,也只是呆呆的望着,周围似乎也不知道自己应该去哪里一样,这时司机叹了一口气,从怀里掏出一把美金交给他。
“我觉得遇上你算是我倒霉,这钱你拿着,吃一顿好的,或者打个车去其它地方。”
说完后,司机就上了自己的卡车,转身离开了。
看着手里的钱,流浪汉缓缓走向前方的酒馆中。
在他前进的路上,很多人都对他投来了厌恶的神情。
毕竟没有谁愿意和这样一位流浪汉一起吃饭或者喝酒,不过这里的服务生没有为难他。
流浪汉进入酒馆之后,不少人都下意识捏住了鼻子,虽然他们并没有闻到什么很难闻的味道,但是看着流浪汉这身穿着打扮就感觉他会很臭。
酒馆有一个前台,前台后面是放着各式各样美酒的酒柜,其他的地方基本都是餐桌,在楼上还有住宿的地方。
这里很明显就是一个供给普通客人,吃饭喝酒的地方,但是有一个穿着西装革履的人格外显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