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小哥哥长什么样子,但是他的声音很好听,他每天陪着我,只要我一醒来,他都会在我身边第一时间跟我说话,就好像他24小时随时都守在我身边不休息一样,是他把我带出了黑暗,可是等我做完手术醒来,眼睛复明的时候,我却失忆了,我的脚上留下了一个小小的疤,为了遮住那个疤,我才去纹了一朵樱花,因为我记得爸爸曾经答应过我,要带我去看樱花
至于那个小哥哥,他也没有再出现过,我一直不记得有这么一个人存在,但是我的梦里,经常会出现他的声音,后来我遇到了萧愈,他的声音跟我梦里的声音很像很像,我下意识地喜欢听萧愈的声音,喜欢跟他聊天”
厉景琛的心提到了嗓子眼,一秒钟都不曾放下,屏息继续听着女孩接下来的话。
“三年前,你把我从会所带走,第二天一早我醒来的时候,你已经走了,我一着急,头不小心撞到了方向盘上,把当年忘记的事情全都想起来了,那个小哥哥的声音虽然跟你的声音不像,但是你们的说话方式和语气,都很像,最重要的是,你们两个人带给我的感觉,一模一样”
布桐抬起头,看着男人深邃的双眸,“老公,我十四岁那年的那个小哥哥就是你对不对?”
男人深深地凝视着她,喉间发哽,竟然说不出一句话来。
他曾经以为,她永远不会再想起这些,可是当她这么平静无波地把过去说出来时,他心里五味陈杂,根本形容不出是什么心情。
布桐莫名地心悸了一下,“我知道是你,虽然我不小心忘记了你,可是自从我失忆之后,就总感觉自己心里缺了一块,我不知道那一块原本是什么,我很努力地去回忆去寻找,可始终找不回来。
那天早上我回忆起来的时候,我敢肯定,我心底缺失的那一块是你,小哥哥是你,我失明的时候,你跟我说过,说我身上只有脚踝那里有一个很小的伤疤,基本看不见,还说如果我介意的话,可以纹一朵花上去,我们结婚以后,你每次跟我温存,都会在那朵花上面亲了又亲,曾经我还怀疑你是不是有什么恋脚癖”
厉景琛“”
“老婆,咱们现在不是正在煽情吗?你能不能不要说出这么煞风景的字眼,嗯?”
恋脚癖亏她想得出来!
布桐“噗嗤”一下笑出了声,“那你还不肯承认,你就是那个小哥哥吗?”
“是我。”厉景琛凝视着她清澈见底的双眼,“布桐,好久不见。”
布桐鼻子一酸,无语凝噎。
良久,她才稳住心底翻涌的思绪,问道,“当年为什么要走?为什么一声不吭地离开我?”
厉景琛风轻云淡的道,“你太痛苦了,我和爷爷都怕了,怕你想起一切,怕你再次失去求生欲,所以我只能离开你,不让你记起我。”
布桐刚想开口追问,便又听见男人道,“最重要的是,你当时才十四岁,还没成年,得再放养几年才能娶回家。”
布桐“”
她胸口的涩意瞬间被男人不着调的话吹得烟消云散,重新靠回到他的怀里,撇嘴道,“就算十四岁太小,你也不能等到我二十岁才出现啊,我十六七岁情窦初开的时候你完全就可以适时出现了,最晚就等我十八岁,可以谈恋爱了你也得出现了,可是你居然一直等到我到了法定婚龄的时候才”
布桐的话还没说完,就停了下来,她像是突然回忆起了什么,再次坐直了身体,望向厉景琛,“不对啊厉景琛,我突然想起来,我们结婚的时候,是我主动去找你的吧?那是不是如果我不去找你,我们还不能在那个时候结婚?你说,你当时心里究竟是怎么想的!我如果不去找你,你准备什么时候跟我见面!”
男人看着她鼓成河豚一样的脸,心里莫名舒畅,“怎么?老婆就巴不得早点跟我认识,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