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其陨落的可能性要远大于普通人。
“要么叛逃,要么去送死,你怎么选?”
关胜沉默了半晌:“叛逃,能逃去哪里,所有人聚居地都在摩擦血战,到了其他的聚居地,我们就能独善其身了吗,我们都生在这里,起码都是熟悉的面孔,不用为身后的安全分神,走一步算一步吧,对了,找到要出手的铺子或者民居了吗?”
“嗯,找到了两处,贫民区里每天都在死人,闲置的民居多的是,就是民居的位置有些靠外,怕是安全有些不安稳!”
关胜想了一会:“安全不用担心,你不知道,那臭小子的能力有些离谱,他有一群硕大的野狼做护卫,随便安排几头就能保证家人的安全了!”
“那不行,突然出现进化的狼会引起不必要的猜疑,要不然把小金弄过去,我白天看那小子好像摸它的脑袋了,应该能够安抚小金。”
“铺面呢?”
“铺面的话西区就有一个现成的诊所,还带着一个不小的院子,不过处理起来有些麻烦,因为那是‘公羊’商会老大‘黑手’的小舅子,那货哪里会看病了,完全就是糊弄贫民的手段,也不知道懂不懂草药的药理,被他治死的可怜虫每年都有好几个!”
关胜沉思了片刻:“这个简单,让人做了‘黑手’的小舅子,把尸体直接扔给他,然后直接把铺子占了,以臭小子的手段,估计可以轻松在这里站住脚,有一次我试探过他的身体强度,防御力还要在我之上,说白了‘公羊’就是一帮乌合之众,在贫民区争勇斗狠还行,对上进化者,他们绝对翻不起多大浪花来!”
“那行……我亲自走一趟吧,毕竟他们是你的救命恩人,不安排好了,让人觉得我们不上道!”
关胜抬手挡住要转身的蓟红菱:“你先去‘公羊’哪里吧,我去处理那个骗子医生,怎么着也得做出一副先礼后兵的架势出来。”
蓟红菱点了点头,进了酒馆里边自己的房间去了,关胜没有进去,直接转身大步流星的走了。
就在关胜走后几分钟的间隙,蓟红菱带着一老一少两个人走出‘夜叉酒馆’,朝着西区的方向而去,然而蓟红菱不知道的是,她走出酒馆后,一道高大的身影,背着一把长弓,悄无声息的跳上房顶,然后吊在他们身后大约三十米处静悄悄的尾随着。
‘夜叉’酒馆的位置在258号聚居地的北区,到西区只需要顺着门前的街道走两公里,拐过弯就是西区了。
西区通往城内的大路旁边,一座跟夜叉酒馆差不多大小的两层建筑,房顶上耸立着一块锈迹斑驳的红色铁皮牌子,上面画着一个顶着弯角的硕大公羊,眼睛看着像是活物一样,模样特别传神,简直甩了‘夜叉’酒馆的牌子不知道几条街去。
贫民区里大部分人都知道,这里是‘公羊’商会,以售卖捕猎到的肉食为主。
但是却极少有人知道,贫民区里最大的黑势力社团之一就是‘公羊’,这组织人数过百,领头的‘黑手’因为够阴够狠,才被人取了个黑手的绰号,也正是因为为人阴狠,打架斗殴又敢下死手,才在贫民区站稳了脚跟,十几年过去,势力几乎遍布整个西区。
时下乱世,人性就是有这么个劣根存在,软的怕硬的,硬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公羊’团伙在腹黑老大‘黑手’的带领下,斗殴抢劫,强买强卖,欺压弱小,强奸妇女简直无恶不作,普通贫民也是敢怒不敢言,那些高墙内出来维持秩序的私军,也因为收受贿赂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由这毒瘤作恶。
因为西区跟北区距离较近,所以北区的人也基本上都知道有这么个叫做‘公羊’的商会组织。
乌云密布的夜色无比漆黑,‘公羊’商会的门口,两个太阳能照明灯散发着不甚明亮的荧光。
商会里边,照例灯火通明,‘黑手’坐在二楼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