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章 乐队(2 / 3)

场,按照酒吧里的规矩,消费每达到2万、5万、7万的标准,就能获得点名权。

也即是说,这位客户和他的朋友,今晚已经在这里消费超过7万以上了。

客户是一名四十来岁的商人,肥头大耳,一身名牌西服,手腕上的表应该是百达翡丽,丢在台上的车标钥匙,呈现出「人」字型。

男人虽然是消费的主顾,却不是今天的主角。

他旁边这位二十来岁的年轻人,才是他要巴结的对象。

年轻人的名字叫做秦签,琳琅集团董事长的独子,一个对女人特别挑剔的公子哥。

「诗韵,刚才的那位客人请你过去。」领班来到后台休息室,对刚演唱完毕的女歌手说道。

女歌手的名字叫做黎诗韵,燕都某音乐学院大三学生,由于经济原因,她从进入大学伊始,就一直兼职打工,赚取生活费。

后来经朋友介绍,从这一年七月份起,在这里驻唱,由于形象好,唱功强,她在这里挺受欢迎的。

「不了,回去晚了会进不去宿舍的。」女生此时已经换好了衣服,对领班礼貌回绝。

现在正值暑期长假,学校还没开学,不过她为了多赚点钱,去宿管中心申请了留校住宿,按照规定,超过晚上11点就回不了寝室。

「那位周先生可是我们酒吧的常客啊,你最好还是给他一些面子。至于住宿问题……你能把他陪好了,还用考虑这个吗?直接就能级酒店。」

「还是算了吧,我比较习惯住在宿舍里。」女生微笑着答道。

「我劝你还是听我的话,如果你因此惹恼了周先生,给酒吧带来的损失,恐怕你这个月的工资就……」

领班正说着话,突然被路过的人撞了一下肩膀。

两下、三下、四下……

最后一位女子没撞,她拍了拍领班的肩膀,呵呵笑道:「哟,领班呐,走路怎么这么不小心,以后注意点啊。」

「走咯,咱们的狂欢时刻到喽!」

领班的眼睛微微一眯,死死地瞪着人的背影,眼睛里闪过一丝狠毒。

凭他现在的职权,确实拿这个乐队无可奈何。

现在是暑期,酒吧里的年轻人多,常来给他们捧场,老板都得顺着他们。

等暑期一过,他保证要整一下这个乐队。

黎诗韵默默地盯着乐队成员登台,扭过头,嘴角轻轻上扬。

她和这个萤火虫乐队只能算相互认识,交情并不深。

没想到也是一些有趣的人。

此时,酒吧里的音乐停了下来,乐队登场,刹那的安静,乐队主唱手持麦克风举过头顶,微微垂着头。

突然,一阵吉他的电音响起,架子鼓有节奏的拍打着,气氛顿时被点燃,客人们的尖叫声,还有部分铁杆粉丝的呐喊声,呼喊着乐队的名字。

「萤火虫!萤火虫!」

主唱歌手以一个高音开唱,酒吧里全场客人的目光都被吸引过来。

「看吧,很酷对吧?」苏媛兴奋地跟着节拍挥起了手。

「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在开演唱会呢。」

俞洋平的音乐水平仅有好听和不好听的区别,不过饶是他这样的门外汉,也感觉得出来,乐队的水平很不错,主唱的音域也比较宽,起码也是非常专业的摇滚乐队了。

不过,俞洋平更在意的是,这个乐队的台风非常有特点,看似有些疯癫,却能带给人一种心潮澎湃的感觉,假以时日,潜力不可限量。

看来这一次,他是来对了。

然而就在此时,一道播音响起:

「d6号卡座,客人消费满12万元,邀请5号歌手演唱一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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