呢!”
莫里斯持枪大吼似乎想要用暴力掩饰自己的恐惧。
“为什么?”
“为了自相残杀啊?野兔们被猎犬追捕,变得无法互相相信,找到武器,于是开始互相残杀起来!”
莫里斯脸都已经扭曲了,完全一脸癫狂,完全失去了人性,现在他所想的估计也只有在死前,多找些垫背的了。
“猎犬?”
“是啊!谁是野兔呢?”
莫里斯将枪口一个个人瞄准过来,狞笑起来。
“野兔已经死了吧?”
捏德额头上冒出一滴冷汗。
“住口,还有生存下来的家伙,他们现在的话,正好像你们这么大。不对,我已经搞不清楚了!所以我把你们全部杀了,一个人逃离这艘船。”
莫里斯癫狂的哈哈狞笑起来,持枪的手都都动起来。
“傻缺,你真以为这样有用吗?”
林华已经听不下去了,对方已经大脑混乱了,让他拿着手枪乱指,别的不说,不小心吓到维多利加怎么办。
“哈哈,我明白了,你就是野兔!”
莫里斯狞笑起来,他对林华的仇恨无疑是最大的,被嘲笑,被踹,第一个要杀的人就是他,手指扣动扳机,动作那是相当的果断没有留一丝余地。
对此,林华自然乐见其成,你不留余地,林华自然没有留情的必要,手中光芒一闪,下一刻,一个头颅高高飞起
只听“噗嗤”一声,莫里斯的颈部喷出大量鲜血,然后然后啪的一声,摔打在地上。
身体似乎都还没有完全反应过来,还在原地抽搐了几下,但那滚落到角落的尸体证明这家伙已经死的不能再死了。
至于这货射出的子弹,那不用说,自然是被林华切成碎块了。
做完这一切,林华微微撇过脸看向后方,手中的剑刃再度微微一闪,半调侃的道:
“朱莉小姐,这个疯子已经被我正当防卫掉了,你可以将你手中的手枪收起来了吗?我可不喜欢被人用枪指着,无论男人,还是女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