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 想要为国捐躯的赵煦(2 / 2)

动着眼球。

他忽然想起了一个办法。

就是,向太后可能不会同意。

但他还是打算试一试!

他是天子,为国捐躯,理所应当!

假如啊假如说,他娶几个赵思忠、赵醇忠兄弟的孙女为妃嫔。

那她们生下的孩子,就天然具备了吐蕃赞普和汉家阿舅的血脉和统治西蕃各族的合法性。

在畏服贵种的西蕃部族眼中,这是释迦摩尼下凡了。

隔日,癸酉(初十)。

驾部员外郎贾种民上奏:臣奉旨督办堤岸司扑买,依旨意,已将汴京城城外,汴河西诸堆垛场、场务、库房扑买已毕,得钱三十二万七千八百贯,乞送左藏。

随上奏而来的,是一份份已经签好的契书和相关公文。

于是,命下有司核定,然后才许押送左藏。

赵煦得知此事时,刚刚吃了早膳。

“三十二万贯,这贾种民还算得力!”他轻声评论着。

至少,比他上上辈子要好。

上上辈子,汴河堤岸司是直接罢废不管,任由民间自行处置。

于是,全部落到了那些勋贵手中。

大宋不仅仅一毛钱好处没捞到,还沾了一身腥。

当然了,也正是因为如此,后来赵煦亲政,才能那么轻松的将堤岸司所属的一切财产完全收回。

现在,既然扑买了,那就得尊重契约,至少扑买租期内,不能随便回收。

同日,中书省奏请,以市易法既罢,请两宫恩典,派员清点市易务以来,天下城郭户所积欠之市易务贷款、利息。

请以形势户免息七分,户等财产三千贯以上,免息五分,三千贯以下免息三分为条例,并乞宽限至本年十二月,请令有司张榜公示,晓瑜人户以闻。

这同样是一个带着韩绛个人风格的奏请。

做了几十年的官,在历任地方十余年,韩绛太清楚,地方上特别是城市里的城郭户的情况了。

三千贯,就是一条划分城郭户财产的分水线(当然是大城市)。

三千贯以上,属于小有积蓄,在城市中也有自己产业的手工业主、作坊主或者坐商。

三千贯以下,则还属于积累阶段,暂时还在打拼的阶级。

可能地方情况不同,经济不同,有所差异。

但不会差的过于离谱。

奏上,两宫答曰:可。

乃命中书侍郎李清臣,会同监察御史刘拯、兵部员外郎杜常、太府少卿宋彭年督办。

向太后把这个奏疏拿给赵煦看,赵煦看完也在心中赞道:“韩子华,真是能吏!”

就市易法的处置上来看,比赵煦上上辈子那位太母在司马光建议下的处置办法好得多——请以大姓利息七分,小姓全免,限期一月完成。

浓浓的司马牛风格。

直接把城郭户和乡村户对等起来。

将人数多寡而不是财产多寡作为划分标准!

尤其是那个限期一月,让很多人破防。

包括同属于旧党的不少大臣。

可人家不听不听,王八念经。

而韩绛上任,靠着这两次德音下降,加上堤岸司扑买带来的红利。

赵煦感觉,起码半年内,他的施政权威,应该是稳定的。

至于为什么是半年?

因为半年以后,司马光、吕公著肯定在都堂上会师了。

不过,当着向太后赵煦没有任何表示,只是装着认真学习、仔细识读的样子,不时的和向太后请教着其中的一些问题。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