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一十一章 闪电(1 / 3)

宝鉴 打眼 2617 字 1个月前

“秦风,你这葫芦里面是酒?”

秦山是个不折不扣的酒鬼,听到秦风带酒来了之后,眼睛顿时亮了起来,至于秦风下面的问话,他压根就没听到心里去。

“先回答我的话。”秦风没好气的将凑过来的秦山推到了一边,说道:“我的鹰儿呢?还有我那两个弟呢?”

“好着呢,都好着呢,你那两个弟和张大哥,都被人接到王都那边去了……”

秦山嘿嘿一笑,将手指插在嘴里打了个唿哨,哨声响起还没有一分钟的时间,一只通体呈暗黄色的鹰隼,扑棱着翅膀由门外飞了进来,径直落在了秦山的肩膀上。

这只鹰隼的个头不是很大,看上去充其量就比只公鸡大上那么一点,但站在秦山肩膀上却是气势十足,鹰眼环顾,神情极为的高傲。

“这小东西倒是很骄傲啊。”看到自己的金隼,秦风微微皱起了眉头,说道:“秦山,我这只不是金隼吗?为何它的毛发是这种颜色?”

“秦风,它才八个月大,要等到一岁过后,才会换毛的。”秦山开口笑道:“等到它的羽毛全换掉之后你就知道漂亮了,在鹰隼里面,以金隼的卖相最佳……”

“金隼也最厉害!”

听到秦山的话后,秦东元没好气的说道:“这小东西速度极快,而且爪锋利,是唯一敢在天空和大型金雕硬碰的鸟儿……”

秦东元带来这只金隼给秦山训练,原本是打算训好之后留给自己的。没成想被秦风从间给截胡了,心自然是有些郁闷。

“敢和金雕厮杀?”秦风闻言眼睛一亮。开口说道:“这金隼个头如此小,它怎么斗得过金雕呢?”

秦风知道,金雕是当之无愧的天空霸主,有些体型庞大的金雕甚至能将狮抓到空去,这样的场景,秦风在三界山就曾经见到过。

“小有小的好处,这种金隼,对生物的眼睛特别有兴趣。金雕要是躲慢了,眼珠说不定也就没有了。”秦东元养过好几只鹰隼了,对其特点倒是非常的熟悉。

“不错。”

秦风满意的点了点头,对秦山说道:“秦山,这只鹰儿我什么时候都能带走?它能听我的话吗?”

“现在已经训练的差不多了,不过最好等到一岁之后,再让它进行捕猎。”秦山有些不舍的说道:“我教你几句口令还有手势。你就能指挥它了……”

不管训练什么动物,都是使用条件反射的方法,而秦山的训练还加入了一些他独创的法门,早先就食用过秦风鲜血的金隼,对秦风有一种天然的亲切感。

所以在使用了秦山所教的方法之后,原本站立在秦山肩膀上的金隼。一下就落在了秦风的肩头左顾右盼起来。

“这鹰儿不是一般人能玩得了的啊……”

当金隼落在秦风肩头之后,秦风只感觉肩膀一紧,自己昨儿在秦兵那里才新换的衣服上,顿时出现了几个小孔,却是已经被其抓穿了。

以秦风的修为≡然不会被金隼将皮肤给抓破掉,但换成旁人可就说不准了。

“那是当然。”秦山的眼睛往秦风的肩头看去。说道:“一般人都是要带护肩的,喏,就是这种牛皮缝制的,最少要两层才行……”

说着话秦山拉开了自己的外衣,在他的肩膀上,穿着一件坎肩,两层牛皮缝制的护肩,将他的肩膀护的严严实实的。

“你这小,就这一手还能拿得出去……”

见到那金隼和秦风的亲热样,秦东元略带酸意的又骂了秦山一句,说起来秦山在秦氏之要比秦兵的名气都大,原因就在于他有这么一手调教鹰隼的绝活。

“嘿嘿,一招鲜吃遍天……”秦山笑嘻嘻的说道:“东元长老,下次你还可以把你的鸟儿拿来给我训的啊,我一准给你调教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