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活着》(2 / 3)

1987我的年代 三月麻竹 2931 字 1个月前

就是一个比较合适的写作对象。

在旧时代,二大爷原本是一地主少爷,打牌赌宝、纳小妾这种缺德事都干过。

但经历战争和人道洪流的洗礼后,他最终落得一个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的结局。如今成了远近闻名的五保户。

就算是这样,人家还顽强活着,每天要么喝点小酒,要么下河摸鱼。李恒的摸鱼技术就是从小跟他学的。

歌曲《老黑奴》加二大爷,嚯!写作要素齐全,简直了。

就问于华你慌不慌?

正当李恒点盏煤油灯、奋笔疾书的时候,远在京城参加鲁迅文学院文学讲习班的于华只觉头一昏,摔地上差点晕倒了过去。

地板是硬的,摔老疼了。

捂着屁股哎哟哎哟爬起来,于华仰头望向黑黑的夜空,忽然莫名有些心慌,感觉此刻有个无比重要的东西离他远去一般。

第二天清早,一夜没睡好的于华经过路边摊时,心血来潮找一瞎子算八字。

结果瞎子告诉他:你这是遇了煞星,华盖运被夺。

于华一惊,慌忙问有没有解决办法?

瞎子抡了轮手指,要钱!

于华伸手往兜里一摸,转身偷偷跑了。

……

李恒平日里虽然懒散爱偷闲,可一旦下定某种决心,他就立马会变成另一个人,行动力非常强。

拧开墨水瓶盖,他把钢笔头浸到里边,大拇指和食指轻轻一挤压钢笔肚,瞬间吸满了墨水。

找出一个新本子,摊开,准备下笔时,发现对门仍在敲锣打鼓地做法事欸,闹个不停,吵死了,试了几次根本聚不起精神。

好在农村的学习环境一直比较恶劣,他从小就习惯了,倒没有急到想骂人。

只见他搁下钢笔,深呼吸几口口气,随即缓缓闭上了眼睛,开始酝酿写作情绪。

都说磨刀不误砍柴工,这不,十来分钟后,李恒再次睁开双眼,此时他完全屏蔽了外面的喧嚣,沉浸在了自己的世界中。

这个晚上,他用爬格子的方式手写满了5000字,从6点半写到12点过,手腕有些生疼。

要不是突然到来的李艳打断了写作思路,他浑然不觉已经夜深了,还能写。

李恒郁闷扭头,“大姐,这个点你怎么来了?”

李艳把一大碗臊子面端到他跟前,欢天喜地说:“弟啊,快吃,我偷偷拿回来的,没人看到。

你看这是羊肉坨坨,这是牛肉坨坨,好吃地紧,我刚才吃了三碗。”

听到“偷偷”两个字眼,李恒哭笑不得,合着这大姐还晓得陈李两家闹矛盾了呢。

那你还上赶着跑去看热闹?

不过想归想,却并不会怪她,在他眼里,只要大姐开心,一切随她好了。

李恒说:“我肚子还饱,大姐你把面端去给二姐吧,她食量比我大,晚上容易饿着。”

提到二妹,李艳顿时有些委屈,“我刚才给她送过了,她不吃咧,还骂我没骨气。”

李恒怔了怔,有些沉默。

这可真是二姐的行事风格,宁愿饿死也不会去吃仇家的东西。在这一点上,他深受这姐儿的影响。

李艳再次催促:“弟啊,快吃,面要糊了就不好吃了。”

“哦,好。”

李恒口里说着好,却把面挪到了一边,对大姐说:

“我在写作文,马上写完了,等写完再吃,时间也不早了,大姐你先回去睡觉。”

大姐文化水平不高,读二年级的时候连着降了三班,然后在同龄人的大肆嘲笑下,她自卑地没再去学校。

所以,她压根就看不懂李恒在写什么,只觉着满页都是端端正正的钢笔字,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