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讶。
孔童生则是笑笑“不突然了,这本就是我一早就决定的,之前因为各种事给耽搁,现在,基本上都已经安排妥当,所以我就决定送师父骨灰回水竹林了,日后我除了偶尔回来看看,应该基本上都在水竹林了吧!”
“明天什么时候走?”知道天下无不散的宴席,沈晓梦也只能打算明天去送他。
孔童生“早上。”
“那好,我明天早上去送你。”沈晓梦笑着。
“好。”孔童生没有拒绝,因为他还想再看她一眼。
“朕也去送你。”一直没开口的南宫煜,也开口说,毕竟人家明天走了,就不会再见到沈晓梦了,所以他是高兴的。
“谢谢陛下!”孔童生一样没有拒绝,因为他拒绝不了。
“在下也去送你,毕竟你可是我的救命恩人。”墨玉,曾经昏迷大半年的人,在沈晓梦的神水跟孔童生的医术下,用了两个月的时间,才醒来,所以孔童生是他的救命恩人。
“好!”孔童生是谁没拒绝。
第二天
沈晓梦一行人在城门口送孔童生。
千言万语,最后,大家也只对孔童生挥手
“一路顺风!”
望着越来越远的孔童生背影,直到消失不见,沈晓梦依旧是站在那里。
想到前世与在异世的种种,最后均化作感慨
“世事无常,天下终没有不散的宴席。”
看着突然发出感慨的沈晓梦,南宫煜将她护进怀里,拉着仔仔的手
“你有我跟仔仔就好,以后还会有仔仔的弟弟妹妹,所以,只有家人,才会一直在一起。”
“对,只有家人,才会永远在一起。”沈晓梦笑着回道,不但没有推开南宫煜,而且还拉起仔仔的另一只手。
一家三口依偎的站着,都洋溢着笑。
此后,沈晓梦依然是忙着赚钱,南宫煜管理朝政,仔仔带兵。
多年后,煜国成了这片大陆人人谈诵的国家。
无论是沈晓梦那开遍煜国的沈家酱、超级商场、反季节蔬菜水果,还是南宫煜与沈晓梦的感情,又或是仔仔成年后的有为青年。
总之他们一家,就没有家庭斗争,毕竟南宫煜的后宫,除了沈晓梦,就没有其他女人。
虽说沈晓梦后来有添儿女,可是人家仔仔这个大哥宠他们啊,毕竟他不想弟弟妹妹跟他一样,被人欺负吗。
所以,谁欺负他弟弟妹妹,他就揍到你忘了自己姓什么。
于是大家就送了个绰号给他,叫宠弟妹狂魔。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