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他说的,人多力量大。
一般杀猪,五六个人按着,杀猪放血,完事还得烧热水烫刮猪毛。野猪不同,野猪的毛刮不好,必须剥皮。
内脏肠子啥的,没条件处理,该扔的直接就扔了。
等分割出来,肉也冻得差不多了,用麻绳系上,往车辕上一吊,嘿,正正好好!
真用不了多久。
这下,车队的人更开心了。
竟然还能吃顿猪肉!
晚上,临时落脚的农户家里都分去一块猪肉,高兴的不得了。
赵传薪其实不爱吃野猪肉,这玩意儿有土腥味,腥臊不说,肉很硬很瘦。
所以,他沾着蒜酱吃了些,就自己开小灶去了。
干饭却挺爱吃,狗的味觉没人那么灵敏。
但是,当大家看一条狗,竟然叼着野猪肉沾蒜酱的时候,也都是惊掉下巴。
赵传薪正在一个小马勺上翻炒,颠勺,不时地往里面加料。
“赵队长,这是啥肉,味道挺香的。”
赵传薪专注的炒菜:“羊肉!”
“咋做的,这么香呢?”
赵传薪已经翻炒好了,出锅,装盘。
人在外,一切从简,他用的是木头餐盘,就像为干饭准备的那种,简单方便。
他说:“先用蛋清,盐,糖,橘子皮,淀粉,胡椒粉,酱油,还要一点菜籽油抓匀腌制一刻钟。之后滑炒羊肉,炒个八分熟,下葱段,孜然,花生碎。熟透出锅!”
但凡听见他说话的,闻到那股羊肉的香味的,登时都觉得嘴里嚼着的野猪肉不香了。
双喜腆着脸:“传薪,给俺尝尝,俺就夹一筷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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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传薪把餐盘一转:“人生不要只想着吃,你的理想呢?你的抱负呢?像你这样好吃懒做的人,简直就是人性的扭曲,道德的沦丧。”
说完,动起了筷子,吃的飞快。
双喜:“……”
两天的时间,大伙和保险队的人都混熟了。
尤其是赵传薪,大家觉得这个保险队队长虽然有本事,但是平易近人,非常好相处。
大家听了他的话,都笑了起来。
双喜嘟囔道:“俺就想吃个羊肉,咋好像成了祸国殃民的罪人了一样。”
赵忠义给他夹了一块大腿骨棒子:“快啃一块骨头吧,这样还能挽回你稍许声誉。”
……
第一天很新鲜,第二天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第六天……
赵传薪觉得自己快死了。
累死的。
若是现在有什么绺子前来,他会往那一摊:来,给我个痛快!
盛京就是后世的沈阳。
想想靠两条腿走几百公里路抵达盛京,那滋味……
到了盛京附近的时候。
本来很累的赵传薪,当看到了一个场景后,疲惫立马被愤怒所取代。
在一条铁路旁的民房外,两个挎刀的俄国士兵,站在一排辫子系在一起防止逃跑的百姓两边正在照相。
“草他妈的!”赵传薪直接就去摸枪。
旁边的赵忠义一把将他按住:“兄弟,别冲动。”
陈大光也直冒冷汗的劝说:“赵队长,使不得。这里是俄人地盘,他们的军队长期驻扎,不敢对他们的人动手啊。”
“别拦我,我他妈要打死他们!”
赵传薪要气炸了。
还是赵忠义了解他,小声道:“想要动手也不必急于一时,有的是机会。这个场面,在辽地你会经常看到,就算杀也杀不完的。”
果然,赵传薪渐渐平息怒气,松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