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警点点头,满脸赞成:“好啊,你去吧,我们在这等着,一会儿好过去收你的尸体。”
“……”
然后,众人七手八脚的将已经死透的印度佬抬走。
……
有马的好处在于可以四处浪,不必两点一线搞完事情就回船屋。
他将刚刚的兜帽卫衣脱掉,想了想后,换了一件夹克和工裤。
不能老穿着一套衣服招摇过市。
港岛真不算大,赵传薪骑马没多久便走出聚居区,大致到了大潭郊野区域。
此时关外想必都下了第一场雪了,但在这里依然翠叶摇曳,青藤攀树。青山环抱绿水,鸟鸣声幽。
赵传薪看见了一头体型不大的长嘴野猪,眯着狡黠的小眼睛朝他警惕的瞥了一眼,然后颠颠的跑进了林子里。
看见野猪,赵传薪嘴角噙着笑。
关外上山也猪可多了,猎人怎么打也打不完。有胆子大的,还会下山啃食庄家,是许多地方的一大害。
港岛的野猪,比关外的要小一些,品种也略有不同。
正信马由缰的欣赏风景。
忽然一声枪响,再次惊到了米山。
赵传薪俯身,用手摸摸马脸:“别闹腾昂。”
虽然接触时间短,可人和马已然有了默契。
米山听了他的话,消停了。
它也在渐渐的适应枪声。
只是,回头朝赵传薪不满的唏律律的叫了一声。
“闭嘴,别出声。”
赵传薪赶忙趴它耳朵边上说。
听枪声,就在前面不远的拐角处,距离并不远。
赵传薪拿出了马牌撸子,近战的时候这东西比步枪好用。
但枪声多半不是冲着他来的。
米山走路悄无声息,赵传薪骑马来到前面转角处,自信不会惊动任何人。
前面有一群人,拿着各式猎枪,正在猎杀来港越冬的灰雁。
其中多半是白人,只有两个亚洲面孔,一男一女。
英国人是出了名的热爱打猎,流行于王公贵族群体。
几乎英国历代的君主,都喜欢打猎。最出名的是詹姆斯一世,他热爱的夸张到每天要在马背上待6个小时之久,最后也死在了打猎的途中。
现在的英国人,则喜欢在殖民地打猎。
想想看,带着一副征服者高高在上的姿态,骑着马打着猎,非常有男子气概和魅力。
此时的很多小说都鼓吹这一类人,导致即便到了二十一世纪的影视作品中也经常出现打猎的场面。
打猎,在他们看来反而成了一种小资情调。
上世纪末,一些洋人在长江区域,进行了惨绝人寰的野鸡灭绝打猎活动,差点把当地的野鸡打绝种。
赵传薪虽然没有在这个时代倡导保护生态的意思。
毕竟老百姓都快饿死了。
但是,
你们一群洋人,特么的在中国土地上肆意搞生态破坏,这就让人很不爽了。
灰雁招你惹你了?
就算把物种吃灭绝,也合该是我们自己吃的。
弥墩收枪,得意洋洋转头问:“李,看看我这一枪如何?”
李梓钰竖起大拇指:“先生,你的枪法精准,令人钦佩!”
旁边一个华裔女孩拍着白皙的手掌:“弥墩先生好厉害。”
她的眼睛很大,偏长,但眼距适中,且又显得灵动。
她的鼻梁很高,鼻翼很窄。
她的嘴唇最有特点,双唇偏薄且唇峰间距较远。
让赵传薪来形容她的长相:辨识度高,五官记忆点强。
这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