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传薪豁然开朗。
就好比撩妹。
本来一个男人是有本事靠自身魅力撩妹的,但他习惯了怀揣巨款,久而久之,魅力还在,但没了巨款就撩不到妹子。
与其是说巨款的原因,还不如说是潜意识的恐惧和不自信在阻挡他成为海王。
但是,问题来了:要怎么消除这种恐惧?
他问出了疑惑。
玛格丽特·龚帕斯想了想:“如果你一直站在我背后,我玩的投入。但你悄悄的离开,我还能荡那么高。当我发现你没在我背后,或许恐惧的界限就会被打破。”
赵传薪冥思苦想,这个原理要怎么运用到射击上呢?
他边想,边用前面的退弹小棍,将弹壳一一捅出,并重新安装子弹。
莫辛纳甘转轮除了退弹上弹费劲,在赵传薪看来几乎是完美的。
好在他可以用数量来弥补这点不足。
半晌,他眼前一亮,从秘境里拿出那个报纸上“纽约之王”报道中,他拍的照片里的墨镜戴上。
快速拔枪,砰,砰,砰,砰,砰,砰。
摘掉眼镜,他到靶子前一看,好家伙,这次一发都没中。
他气急败坏:“老子就不信了!”
他开始无休止的射击。
一次,两次,三次……
哪怕强悍如他,最后手也被震的发麻,更加失去水准。
最后连玛格丽特·龚帕斯也受不了了,颠颠跑回屋里玩去了。
赵传薪在后院跳脚、破口大骂、无能狂怒,却无济于事。
那种明明拥有却施展不出来的能力,最令人抓狂。
赵传薪放弃转轮速射,拿出马牌撸子,拉远靶子进行单手据枪精准射击。
在二战前,除了赵传薪和鹿岗镇的保险队成员外,可能全世界使用手枪都以单手射击。
一手持枪瞄准,另一手或叉腰或插兜。
赵传薪单手据枪,虽说成绩没那么惨淡,但他根本就不适应这样用枪。
然后转为韦弗式射击和.r射击。
他的路子比较野,因为力气大,上了战场,各种奇葩姿势都会使用。
他会单手在腰侧隐蔽持枪,也会抱着膀子,用手端着持枪手肘横着射击。
有时候,他甚至右手握着握把,左手食指一根指头伸进扳机快速扳动进行超常规速射……那手速,女人见了是要落泪的。
为了寻找熟悉感,赵传薪尝尽各种方法。
直到晚霞漫天,倦鸟归林,亚瑟·龚帕斯回家,听见后院的枪声匆忙来查看。
“老板?”
赵传薪回头,见是他,便怒气冲冲的也不看靶子,使劲扣动扳机,砰砰砰……
将剩余的子弹打空,转身就走。
两人都没发现,这数枪,枪枪十环……
“本杰明已经走了?”赵传薪有气无力问。
“走了,他说要先去北塔里敦。”
“唔,好的。”赵传薪先回屋,将自己被硝烟浸泡过的衣服换掉,不然呛鼻子。
刚想去吃饭,就听见书房的电话响了起来。
此时电话机安装的很少,也就意味着电话少。
这几天,但凡来电话的,基本都是找赵传薪。
他跑进书房,接听。
令他意外的是,电话是瑞秋·克维斯打来的。
“伊森?我是瑞秋。”
“是我,徒儿他妈,你怎么知道这里的电话号?”
电话那头的瑞秋·克维斯霞飞双颊,这个“徒儿他妈”听起来不太正经的样子。
“是本杰明回了一趟家,他告诉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