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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传薪回北塔里敦了。
米山不喜欢纽约市,那里没有旺盛的草木,城市上空总是浓烟滚滚。
还有那些汽车,跑的不快,屁股冒着呛人的气。
回到北塔里敦,它是最开心的。
一人一马,在镇子上惬意的溜达。
很快,他到了戈德伯格宅邸。
犹豫了一下,赵传薪驱马来到门前:“瑞秋,在家吗”
半分钟,门被打开,瑞秋克维斯顶着一张憔悴的脸出现。
她勉强的笑了笑:“你回来啦。”
赵传薪吃了一惊。
瑞秋克维斯从来不是那种很惊艳的女人,但身姿绰约,很有种美国式的小家碧玉感觉。
还很有心机,总是懂得利用男人达成某些目标,却不会被占便宜。
他还第一次见她这么憔悴。
赵传薪翻身下马:“这是咋了”
瑞秋克维斯露出个很憋屈的笑:“没什么,一点小事情。”
“哎。”赵传薪悲天悯人:“这金融危机什么都好,就是有点费我徒弟他妈。”
瑞秋克维斯:“……”
赵传薪左右看看:“塞缪尔哪去了”
“他,他……”瑞秋克维斯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他去酒馆了。”
“镇子上的”
“嗯。”
“走,我带你去找他。”
“啊”瑞秋克维斯有些慌乱:“不用,不用,让他喝吧……”
“喝个几把,走吧,我去帮你说服他,让他振作起来。”
瑞秋克维斯想:果然,他还是那样,永远都那么霸道。
她抿了抿嘴:“不了吧,你陪我走走好么”
“哎呀,我腿脚不利索,那你上马,我带你兜兜风然后再去找他。”
“那我去换一身衣服。”
她穿着珠宝花纹网边的绒质长款睡袍,此时的家居服崇尚奢华和繁杂,在中产之家尤其如此。
赵传薪却一把拉住她:“换啥换,就这样挺好,上马吧。”
瑞秋克维斯还从来没有这样出过门。
她还在犹豫,就被赵传薪拉扯到近前,手托在她屁股上稍一用力就稀里糊涂的上了马。
赵传薪坐到了后面,说:“米山,沿着哈德逊河跑。”
米山嘶鸣一声,扬起四蹄飞奔。
瑞秋克维斯惊呼一声,长袍下摆掀起:“啊,别这么快,我走光了。”
确实,风将她的长袍下摆吹起,有些阻碍视线。
赵传薪伸手,将长袍按在她的小腹上。
也不知是被速度给吓到,还是别的什么原因,瑞秋克维斯又惊呼一声。
不过确实很过瘾。
瑞秋克维斯也骑过马,但从来没有一匹马体型像米山这么高大,却仍能奔走如风,迅若雷霆。
它不但快,而且力量很强,背后稳如泰山。
片刻,瑞秋克维斯就适应了,发丝飘扬,觉得十分过瘾。
多日来的郁闷,被飞掠而过的美景驱散。
赵传薪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想叫就叫吧,别压着。”
“啊……”
清末的法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