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花拒绝了瑞秋·克维斯的挽留,牵着手往回溜达。
伊森庄园。
夜风清凉,月光明亮。
极乐净土……(修改两遍不通过,所以相关内容全删了,留下这么一句话,你细品。)
第二天早。
赵传薪睁眼,看见干饭蹲在床边直勾勾的看他。
赵传薪醒,苗翠花也跟着醒。
她一动,
就显出了白花花的,
形状姣好的,
脚。
赵传薪问:“干饭,你看啥呢?”
本杰明·戈德伯格不在这里,干饭就来他屋里睡觉。
这狗东西昨晚上怕不是观摩了半宿?
干饭:“汪汪……”
“我让你节制,跟我有啥关系?这种事从来都是要求和绑架别人的。”
干饭:“……”
苗翠花打了个瞌睡,紧紧搂住赵传薪的腰,脸贴他胸口,咕哝道:“你俩出去说话,我再睡会。”
赵传薪就起身穿衣,带着干饭出门。
干饭解决了大小号生理问题后:“汪汪汪……”
“再有一星期就动身回去了。”
原来干饭想家了。
在鹿岗镇,不但有一群狗听它发号施令,还有许多鼻涕娃跟在后头疯跑。
说起来好像在骂人,可与鼻涕娃比起来,干饭倒像是尊尊长者。
干饭去马厩,将米山带出来遛弯。
别处都是人遛狗,只有赵传薪这里是狗遛马。
待吃完早饭。
赵传薪带着苗翠花,上了一辆公共马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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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饭见他们都要出门,本杰明·戈德伯格又不在,就要求跟着。
“走,一起吧,一家人齐齐整整闯荡江湖。”
两人一狗上了一辆公共马车,到了哈德逊河的码头。
然后乘坐渡轮,经过乱石累累的河岸,赵传薪指着河西:“花姐,河那边属于新泽西州。”
很荒凉,船行了半晌不见人影。
但苗翠花很开心。
在来纽约之初,李叔同和刘远山他们逛纽约,邀请苗翠花,苗翠花就表示想和赵传薪一起去。
直到快离开这里,如今才遂了愿。
她惊讶说:“原来纽约这么荒凉。”
赵传薪不想剧透,他站在船头,呼吸又湿又冷的空气,忽然拿出了鱼尾风衣给苗翠花披上:“出去的时候,你就一直穿着它。”
苗翠花低头看看衣服上零星的破损,隐隐有火燎的痕迹,鼻子还能嗅到淡淡的火药气息。
她白嫩纤细的手指头,塞进了衣服的破洞里,能触碰到韧性极强的战争之创皮子。
她笑的更开心,紧紧握住了赵传薪的手。
自逃难去鹿岗镇后,她听到过太多风言风语。
嚼舌根子的都说她穿的像个妖精,就是为了勾引主家。
起初是刘佳慧告诉她的,后来她自己撞破了别人的嚼舌根,当时苗翠花告诉她们:“你们说的太对了,我就是在勾引主家。”
在这点上,苗翠花和赵传薪是有共鸣的,都很磊落。
现在这不就勾引成功了吗?
当轮船驶入纽约境内,苗翠花才看到其繁华。
这一方世界的横截面,闾阎两岸,樯舳迷津。
纽约港。
赵传薪下船,乘坐公共马车去往劳森信托公司……
……
司徒美堂伤势已经痊愈。
他在家看报,今天的新闻依旧离不开赵传薪,且愈演愈烈。
标题是——《成吉思汗后,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