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 还有王法吗?还有法律吗!?(1 / 2)

宁阳县的伤残士卒有两百一十六个,其中十六个是杨大知县刚穿越的时候,常遇春安排过来做衙役的,后来徐达又安排过来两百个,其中几十个手脚相对健全的被杨大知县安排做了衙役,剩下一百多个被安排到了各闾各社落籍,耕种的同时,也要负责各闾各社的巡逻和治安,相当于编外衙役。

也正是因为这一安排,所以宁阳县各闾各社的百姓才会如此安定,也没发生什么偷鸡摸狗之类的破事儿,杨大知县的工作量也因此而大大减少,有更多的时间可以用来躺平摆烂。

现在这些伤残士卒当中有人要成婚,杨少峰这个知县大老爷怎么着也得表示表示。

或者再退一步讲,哪怕不为了让这些人继续当牛马考虑,杨大知县也总要考虑到自己的人身安全问题,毕竟自己得罪的人不在少数,万一哪个二愣子要以命换命,有这些伤残士卒的存在,杨大知县的安全也能有所保证。

“一两银子,半匹布,一斤高粱饴,再加一斤猪肉。”

“还行,撑死了不过是百十两银子再加上几十匹布,百十斤高粱饴再加上半扇子猪,这四色礼就算是备全了,就算老登不爆金币,本官也能拿的出来。”

“嗯,每家再给两个猪肉罐头,一套杯盘碗碟,两个玻璃盏,这些玩意儿县里的工坊和养殖场就能拿出来,不值钱,还好还好。”

“成婚是不是还得用上红鸡蛋?一家怎么着不得个三五斤?是不是还得用红纸写囍字?我入他娘的嘞,这么多人一块儿结婚,本官光是这囍字就得写到特么哪年去?”

“……”

杨大知县越想越是头疼,一怒之下干脆起身找了张毯子,来到了院子里之后躺在躺椅上装死。

他娘的,本官这个知县大老爷还是单身狗呢,这群老兵痞赶在本官前面结婚娶媳妇也就算了,居然还要本官替他们操心?

还有王法吗?还有法律吗?

正当杨大知县暗自在心里吐槽之时,留守在县衙前院的衙役却匆匆忙忙的拿着一封书信跑来后衙,向着杨大知县躬身拜道:“县尊,有公文。”

杨少峰满是好奇的接过公函,仔细检查了火漆密封之后才打开。

公文的内容很简单:因为陈二的收继婚案影响实在太过恶劣,所以在经过朝堂诸公的慎重研讨后,决定由各地知县或知府对所有已经成婚的收继婚进行研判,双方皆是自愿的由其自便,其中一方不愿意的由官府判其和离。

杨少峰呸了一声,一边在心里暗骂朝堂诸公也都不是什么好东西,一个个都想着把他这个知县大老爷当牛马,一边又接着往下看。

经过朝堂诸公慎重研讨,大明皇帝朱元璋批准,决定全面废除所有胡俗、胡礼,原本已经改做胡姓的汉人必须在公文到达后的一个月内改回来,逾期不改者笞二十并由各地知县知府强制为其改名。

与此同时,各地全面禁止再说胡语,所有衣冠也必须恢复汉家衣裳,旧有胡服一概废止,若有胡人愿意用汉名、入汉籍,听凭其便。

简单来说就是原本朱重八朱皇帝还只是打算先在宁阳县试点,但是经过陈二娶嫂案之后,朱皇帝和朝堂上的一众大佬们就改变了主意,决定立即全面废止胡俗、胡礼、胡语、胡衣。

啧啧。

看起来陈二这条狗命还是挺重要的,最起码能让老朱和朝堂诸公下定决心全面废止胡俗胡礼胡语胡衣,这是不是也是一种另类的青史留名?

只不过朱重八那老登和朝堂诸公们留下的是美名,陈二留的却是骂名。

除此之外,公文里还有对兖州府知府吴祖德以及陈二族人的处理意见——因其治下出了陈二这等刁民,而吴祖德身为兖州知府却没能在第一时间发现,所以罚俸三月,又因其审问陈二族人的时候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