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四章 先进的大商式社会抚养制度(1 / 2)

作为正宗的罗马老贵族,郭康要做的,当然是坚决和这种行为对抗,扞卫父权制度。

这对于罗马来说,也是没法避免的。

做个对比,就能看出来其中的原因。

在中原,社会制度的建立,是基于一些基本原则,或者说基本共识,然后组织起来的。这种类型的社会秩序源自周公的时代,被后世称为“礼制”。

到汉朝,礼制的核心,被儒生们总结为“三纲”、“五伦”等概念。三纲,就是君臣、父子、夫妻三种关系;五伦,就是在此基础上,增加兄弟和朋友。儒家认为,这是最基本的人际关系,双方彼此之间,相互承担责任,再以此为基础,构造出复杂的社会关系网络。

如果这种双向责任不复存在,那稳定的人际关系也就不复存在了——就像历代国君都尽力强调臣子责任,但大家其实还是非常看重君主责任一样。如果君主真的履行不了职责,那无论怎么说教,也肯定会被人抛弃的。

对于具体的条目,和责任的内容,不同学说之间会有争执,这是很正常的现象。比如,墨子就认为,孔子的那套礼制,过于抬高妇人。

在《非儒》篇里,墨子就指责儒家的迎亲礼仪按儒家编订的制度,娶妻要丈夫亲身迎接,穿着黑色下摆的衣裳,像个仆役一样为她驾车;手里拿着缰绳,把引绳递给新妇,就好像敬奉父母一样;婚礼仪式威严隆重,宛如承办祭祀的大礼。这显然是颠倒了上下关系,悖逆了对父母的礼节,违背了孝顺的要求。

早期儒家把夫妻关系作为“六德”之首,按照后世发现的战国简牍,孔子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实际上应该是“夫夫、妇妇、父父、子子、君君、臣臣”,不知道谁把顺序换了,还删了俩……

当然,这种理论一直受到内外的不断质疑。墨子认为儒家在夫妻礼仪上严重过度,也不是凭空指责,后世儒家自己开始调整了。

但无论具体内容怎么改变,重要性如何调整,这种秩序本身是必须存在的。因为社会关系的维持,就是依靠相互之间的责任。责任不存在了,关系本身就瓦解了。

在郭康那个时代,人们实际上搞不清,到底应该维持夫妇与家庭关系,还是应该把它拆解掉。这种思路混乱的结果,就是既想要家庭的好处,又想拆解家庭来显得自己更进步。

最后的结果,就是转而主张用简单的财产关系,替代之前复杂的权责机制,来衡量和维持家庭。

但问题是,财产关系太弱了,其实没法维持家庭的存在。或者说,家庭这种组织,就不是投资的好选择真想要进行投资,大家组织个正经的商业企业不好么。

自己结婚的效率,肯定不如买个配偶;买的效率,又肯定不如租一个。所以为了财产的效率最大化,应该通过短期租赁的方式,来产生后代、以及满足各种相关需求。这和家庭本身,不就矛盾了么。

那家庭的意义是什么呢?

直接对比罗马的情况,郭康渐渐发现,这东西其实是动员男性的。

与国家的合法性一样,任何一个组织,都得面对如何说服别人出力的问题。女人可以确定子嗣是否是自己的,但男人没法直接确定。所以,稳定的配偶和可确认的子嗣,能够说服男人为了“未来”而努力。

这种关系瓦解之后,就会面临一个问题用自己的产出去供养妇人和子嗣,还不如都自己享受。人反正都是要死的,如果不是为了后代,那为什么不随心所欲,自己爽完拉倒呢?

在郭康那个时代,家庭的瓦解和鼓吹个人享乐至上,放弃家庭责任,乃至放弃对于族群、国家、历史的责任,也确实是同步出现的。

这种情况,其实没法用“好”、“坏”来评价。哲学家或许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