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民风民俗(1 / 3)

现在,马家庄是附近地区,最大的一座村庄。他们的产业也相对单一,就是应官府要求,种植小麦等作物。

所以,在这方面,马家庄村民更有经验,组织也相对更加完善。

百户这个单位,本来是个军民合一的编制。紫帐汗国刚建立的时候,郭盖等人为了方便大家理解,直接抄了书里头古罗马的名字,又参考中原的经验,做了一些改动。当然,在基层这方面,罗马和塞里斯的情况其实也差不太多,都是把军事单位和行政单位统一起来。理论上,一个百户管辖的村落,就是提供一个百户的军队。

在古罗马共和制的时候,这种百人队还更为重要,因为它还是个参政的单位。在森都利亚大会上,每个百人队拥有一票的投票权,可以选举执政官、监察官等高级官吏,还拥有最为重要的宣战和通过法律的权力。

紫帐汗国这会儿的学者们普遍认为,虽然那会儿他们的文化水平不如希腊人,但这些罗马人对于权力的认识,倒是很透彻。权力的基础是暴力,而投票权则是一种交换,从而让参与者放弃暴力手段,用和平有序的方式商定最后的处置方式。

单个公民的权力相对有限,而百人队拥有投票权,原因其实就是单个公民没有太强的反对能力,但罗马一共就那几十个百人队,一个百人队真的可以让提案变成废纸。所以,才得给他们和平表达意见的平台,和相对公平的程序。

相反,要是这个投票权背后,没有对应的暴力作为支撑,那也就没有意义了。就和现在一些意大利城邦一样,只是有钱有势的人,随便找的招牌而已。连罗马自己,随着规模的扩大和军队的激增,这种百人队大会的投票,也日渐失去价值。现在的情况,也就是作为一个普通的行政单位了。

而在实际中,一个百户有多少人,其实是不好说的。对于行政区划的改动,牵扯到一大堆事情,往往很麻烦,因此官府总是倾向于能少干就少干。现在紫帐汗国的行政管理日渐成熟,大家都是按照户籍人口,去参军服役的。从地方戍守军队里挑选野战部队士兵,也不局限于他们来自哪里。所以,人多人少,渐渐也没人去管了。

而马家庄这种五六百户人家的地方,在实际运作中,已经有些太大了,百户一级也难以进行细致管理。不过,他们也有一些自发形成的组织,填补上了这些缺口。

最常见的组织,是被称为“社”的合资小组。这个概念在中原出现的很早,最迟汉朝的时候就有很多记录了。从春秋晚期以来,铁质农具开始出现并且快速普及,耕牛、耕马也得到了更加广泛的应用,这一方面提高了耕作效率,另一方面也使得耕地需要投入的初始成本高了不少。在单个家庭无法承担的情况下,就自然会有人选择组织起来,合伙购置更先进的农具,一起饲养牲畜,来提高耕作的效率。

到汉朝的时候,这种现象已经非常普遍。从当时遗留的简牍看,很多人会选择合伙经营农业和商业,并在祭祀的“社”里进行盟誓,签署合同。这种组织,就被称为“社”或者

“弹”,因此,就有“田社”、“舟弹”乃至“父老弹”(大家合伙出钱让人担任里父老)之类的组织了。

这些结社也对民俗产生了不少影响,《逸周书》称之为“饮食相约,兴弹相庸,耦耕俱耘”。民间习惯于组织合作,经常一起耕种,还时不时一起聚餐。而官府也受到影响,一些合同就是官吏出面公证之后签署的,朝廷的政策,也会加以考虑。

汉武帝末年的时候,为了恢复国力,任命赵过为搜粟都尉,负责改进农业技术。赵过综合当时的技术,提出了“代田法”,在离宫里的空地上实验,获得了成功。随后就在公田和有爵位人士的田地上进行示范,让关中和西北各地的官吏、三老等人,都来学习,然后回去教授民众。这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