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不能有孩子。”
程丽云懒懒的瞥了瑞福一眼,“行,婶记下了。”
也算是巧,程丽云答应瑞福没几天还真有这么一家人让她赶上了。
说起来这事也算冤孽,也是农村陋习下造成的一场悲剧。
这年月,农村人家都不富,大龄男青年找不到媳妇的比比皆是,时间长了,就催生的一种新的风俗――换亲。
顾名思义,换亲就是两家都有儿有女,你家的闺女嫁给我家的儿子,我家的闺女嫁给你家的儿子,也有三家互换的,甲娶乙家的闺女,乙娶丙家的闺女,丙再娶甲家的闺女。
宋思巧有二个哥哥,大哥宋思力,二哥宋思建,家里穷,宋思力眼看眼就要二十七了,还没有说上媳妇,这让宋青书、黄杜鹃两口子急得心淌火,两人商量着,思巧今年二十二了,到了该找婆家的年纪,实在不行找一个合适的人家,换亲得了。
风声放出去,还真有人响应,经人介绍,两口子挑中了邻村的谭家,谭家有一子二女,儿子谭建军今年二十六,大女儿谭红梅今年十九,二女儿谭红珠今年十六,之所以选中谭家,宋青书还是为女儿好,虽然是换亲也得为闺女的以后着想,谭家就这一个儿子,以后家里的财产都落到小两口的身上,没人和他们抢,唯一遗憾的就是谭红梅年纪还小,两家商量了,让宋思巧先嫁过去,等谭红梅二十了再嫁过来和宋思力成亲,也就是多等个一年的功夫。
老一辈的人商量好了,却忽视了小一辈人的想法,宋思巧自小就听父母的话,爹娘说什么就是什么,谭红梅可就不那么想了,她极力反对换亲,尤其是要把她换给一个比她大那么多的男人。
谭红梅抗议,但反对无效,宋思巧顺利的成了她的大嫂。
婚礼上,当宋思力知道眼前这个水灵灵的姑娘就是自己未来的媳妇的时候,一颗心顿时激动得跳得乱七八糟的,眼睛也粘在了谭红梅的身上再也转不动圈。
宋思力的表现让谭红梅愈加反感,本来她就不喜欢这个男人,偏偏他还肆无忌惮的盯着自己不放,这让谭红梅如同吞了一只苍蝇般恶心。
她狠狠的瞪了宋思力一眼,找了一个僻静的角落躲了起来。
结婚是大喜事,即使是换亲,谭建军他爹娘也想把儿子的婚事热热闹闹的办起来,所以亲戚朋友都请到了,人多,两口子正忙得焦头烂额呢,大闺女不知道跑哪里躲清闲去了,这老两口能愿意吗?
谭大娘找了一圈没看见红梅,问在旁边帮忙倒水的二闺女,“红珠,你大姐跑哪去了,家里人都忙死了,她咋一点眼力见都没有呢?”
红珠惘然的在人群中找了一圈,还真没看见大姐的身影,“不知道啊,刚才还在这呢。”
谭大娘眉头一皱,“去找找。”话刚说完紧接着又换上一副笑脸,她往前走了两步,亲热的拉住一个老年妇女的手,“哎呀,大嫂子你来了,快屋里坐。”
谭红梅都后悔了,今天不该打扮的那么漂亮的,早知道她就穿个小破袄,牙不刷脸不洗,头发都不带梳的。
红梅今天打扮得格外出挑,特意穿上了给过年预备的梅花小袄,小袄做的是最新的款式,在腰线处拿了两个褶,衣服穿起来就不显得那么臃肿,还能显出来腰身,头上梳了两条大辫子,头发留得长,辫梢正好垂在细腰上。
红梅身高一米六左右,这个身高在这个年代已经算是高的了,小小的瓜子脸上,是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眼睛不是双眼皮,鼻子也不是高鼻梁,嘴巴更谈不上是樱桃小嘴,但她的五官组合起来给人的感觉就是漂亮。
也难怪宋思力转不开眼,虽然他一直没有说上媳妇,但作为一个发育正常的男青年,不可能不对女人产生幻想,尤其是参加完别人的婚礼,见过别人家的新娘子,更是对自己的另一半产生憧憬和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