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当判官?”
“为什么?”
“曾经我也是个和你一样的无赖。”地狱判官说道,“三年前我拿着一个要饭罐一般的破碗想来这大名鼎鼎的陵墓当铺碰碰运气,结果不用多说,我也被困在了这里。但和你这老头不同的是我身上还是有点钱的。当时我被小金那厮吓的尿了裤子,不得不交出了几乎所有的钱赎回一条命,但我怎么都不相信可以以血肉之躯从那道光幕中穿过去,于是,我错失时机。”
“错,错失时机?”
“绕大堂走一圈后相当于具备了冲破光幕的条件,”地狱判官顿了顿继续说道,“但也只有十分钟时间。”
“十,十分钟?”精瘦老头声音颤抖起来,“现在几分钟了?”
“不着急,才九分四十秒。”
“啊?”
精瘦老头那弓出来的背在一瞬间消失了,随后连滚带爬的声音从光幕后面传了过来。
“哼。”地狱判官冷笑一声,“还真是个无赖。”
随后他自言自语起来。
“我为什么要告诉他这些?如果我什么都不说的话,这老头子八成和我一样,永远都无法离开这里。但这里真的需要他那样的人吗?师傅两年前过世了,于是由我接班成为了新的地狱判官,而那个老头又有什么用?他九成九会死在我前面。”
就在他自言自语的时候,铃声响起。
地狱判官从怀中摸出一块红色的水晶来,解锁后发现是一条语音信息,发信人居然是他敬爱的拉美西斯先生?
地狱判官连忙点开了这条信息。
“阿扁啊(地狱判官的昵称),早上我来的时候你正在睡觉,所以没来得及告诉你。小柯(拉美西斯的爱女)非嚷嚷着和金猪玩,所以我就把它带走了。”
“呵呵。”地狱判官笑的很开心。
因为他感觉自己得到了尊重,他更加热爱自己的老板拉美西斯了。毕竟整个陵墓当铺都是老板的,拿走什么都是人家的自由,本没有必要通知自己这个看门人的。
但这就是拉美西斯先生的作风,所以陵墓当铺的员工都热爱他。
等等?
地狱判官忽然想到了另一件事情。
既然金猪在早上就被带走了,那么刚刚大家看到的都是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