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凌蓁是打算一次性卖掉一部分牡蛎,另一部分用来跟人合作做生意的。但是再想想,因为眼下她找到的那批牡蛎都是野生的,长在那片礁石上原则上谁看到了都可以去采。
因为想做独家生意,她不想让别人知道那片野生牡蛎的生长地,但她一个人也忙不过来,没有办法一次性把一半的可采牡蛎都运到市里交货,不如全部都用于分批撬采做生意。
而且她设想中的生意也算是对于牡蛎的一种推广活动,一旦推出之后牡蛎的价值大增,要是提前让水产公司收购了一部分去,到时水产公司岂不是能够蹭她的顺风车赚一笔?
再者水产公司既然拒绝了她种苗的提议,她赚不到种苗的钱,那卖牡蛎的钱与其让水产公司赚,还不如自己赚。
到水产公司的几个目的总算是有一个是落实了的,就是确定了目前进行牡蛎养殖的她还是第一人。
接下来还有两件事。一是寻找着合适的合作伙伴,二是分期付款买一条小船。
城里比小镇发达太多,而野生牡蛎本身虽然不需要成本,但是她去采集和运送也是需要人力和时间成本的,为了日后牡蛎的价格着想,她没有打算卖得太便宜,因此最好那个合作伙伴能是在海城里的。
因为一方面城里的人对于价格的接受度肯定要高于小镇里的人。另一方面,海城市区里的人也比绿竹镇的人要多。
而小船的话,市里一方面是运送回去不方便,二来就在他们绿竹镇就有小船,在价格上也会比在市里购买的更便宜一些,等回去了再说不迟。
这样一合算,留在城里就只剩下一件事。
找合作伙伴。
找什么样的人好呢?
凌蓁离开了水产公司之后找了个小饭馆给陆姝要了一碗面条,用勺子剁碎了一点点喂她,一边思考这个问题。
其实她觉得像未来那样直接在夜市里作烧烤牡蛎的生意应该最好,但是这种时候也不可能随意地在街上揪个人就问“你有没有兴趣做宵夜生意我们一起合作吧”,就算揪了人家也不会信任她。当然,她肯定也信不过对方。
因此衡量之后凌蓁把第一合作伙伴的类型定为了城里的西餐厅。这时候的西餐厅还不像未来那样泛滥,基本上都是由一些比较了解国外食系的人开设的,原则上目前对于牡蛎接受度最高、价格可以卖到最好的肯定是这些西餐厅。
这个时代里交通还处于极其不发达的阶段,没有餐厅具备像往后现代化了那时动辄食材空运的卖点,对她所的市面上难得一见的牡蛎感兴趣的可能性很大。
再加上这时候海域基本没有污染,而凌蓁所找到的那片野生牡蛎附近更是人迹罕至,除了她和小陆姝之外没有第三个人造访(如果有的话那片牡蛎就不在了),很适合生食,这样就能够很好地迎合牡蛎爱好者的口味。
那些个头最大,以及个头适中品相最好的一部分,凌蓁打算分两种档次卖给西餐厅。
而剩下的那些已经达到她觉得可以上市标准的,就供应给中低档市场。这是她用来推广牡蛎食用、吸引顾客群的,因此定价不能太高,为了掌控价格,她还可以给合作者一定比例的让利。
但这一部分的生意急不来,她得在城里认识了人,作过一定的了解之后才能开展。
凌蓁先是到海城市最受欢迎的西餐厅里打了个转,之后选择上门拜访高层的却是海城市第二受欢迎的西餐厅。
她已经了解到受欢迎度排名第一的那家西餐厅里没有牡蛎,因此跟第二西餐厅的总经理会面时,先是拿出压在麻袋最底下的那两个整巴掌大的牡蛎以及另一种比前一种稍小的牡蛎展示到他面前,继而提出建议:
“牡蛎生食入菜皆宜。这种个头适中的,可以用来生食或烹饪成其他菜式。这种生长期超过十年的,甚至可以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