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要沾手,以免有什么问题说不清。
她就是一个安安分分的举报人而已。
警|察闻言道了声“好的”就马上快步跑进屋子里照做了。等他的把赃款都收拾好了,再把装着婴儿的篮子拎出来的时候,才突然想起来:诶?为什么我这么听这个女青年的话?
对着她的时候,他总能感觉到一种威严,仿佛不用经过思考,就不由自主的依着她的话行事似的,就跟面对他们的队长时差不多的感觉,也是怪了。
这会因为他们其中一个人要拎着那个婴儿,这样的话要把这些人押解回公安局去,就只剩下另外一个警|察是有行动能力的了。
而且他们不是属于这个镇上的警|察,他们是绿竹镇的,要把五个人从这个镇上押解到他们自己镇上那段路的距离不短,如果在路上这五人有什么小动作的话,他们总不能把婴儿扔到路上就去追,因此战斗力只剩下一个的话就有些不够。
想到这里他们就看向了凌蓁:这件事还是需要她帮忙的,只是不知道怎么开口好。
因为在这一次抓到犯罪分子的事上,凌蓁帮的忙已经很多了,如果不是她,他们只能抓到两个人,而不是现在的五人。
其实在那个婴儿哭时意识到还有一个拖油瓶需要照顾的时候,凌蓁就知道自己暂时走不了了。否则要是因为这一点而导致中途这些犯罪分子逃脱的话,那她先前所做的一切就等于白费了。
凌蓁自然不可能看着这样的事情发生,因此她把扁担捡了起来,让另一个警|察牵着串着犯罪分子的那根绳头,让另一个警|察还是保管着赃款以及拎着装着婴儿的那个篮子,一行人就这样离开。
好在现在是夜晚,虽然两个警|察都带着手电筒,但是所能照到的地方也只有很短的距离。而且这个时候也没有什么人会在外面游荡,因此凌蓁带着那个头套,倒也不会太过惊世骇俗。
就这样他们走了将近两个小时的路才回到了绿竹镇上。
凌蓁到了公安局的门前看着他们把人和东西都带进门之后,她转身就离开了。不过只走出了不到十米的距离,一个警|察就追了上来:“今天真的多亏了你了,但是你这样一个人单独走回去不太好吧?要么你今天晚上先住在我们公安局的招待所里,待明天天亮了再回去不迟?”
凌蓁摆摆手:“不要紧的,我有带手电筒。”。
但是那个警|察依然放心不过,坚持道:“但是你一个女人走夜路真的太危险了,万一遇到了什么事,会连呼救都找不到人来搭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