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YY(1 / 2)

抽屉式的学校。

教室里,密密麻麻,都是桌子,书,与人。

下课后,学生们需要稍稍侧着身子,方能从教室的通道里进出。

教室的桌子上,流转着另外一种自由。

一些与课本知识无关的,五花八门的杂书,自由的流转着。

老复读生们拥有着各种藏书,相互交换。

新来的复读生们,则在附近书店里买了各种图书,参与到交换里来。

大家共同用来打发着白天上课的寂寞时间。

这里就这么古怪越人多,越上课,越寂寞。

讲台上的老师们,并不管复读生们上课在看什么书,只要无人吵闹,无人赶他走,老师们就对着那些做做样子读书的学生们,把课绘声绘色的,讲下去。

复读部根据成绩排位置。

那时候流行铁饭碗,考上大学,就是解决了工作。所以凡是上了专科录取分数线的,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都去读了。

曾丹青离专科录取分数线只差分,算是没考上大学里边的高分。刚开始,他坐在最好的位置,第三排。第一排与第二排,坐的都是女生。

这里实行月考,即每个月考一次。每考一次,曾丹青的位置就往后面退一到两排。一个学期下来,他的位置到了倒数第二排。

坐的位置越靠后,他能够看到的各种杂书,就越多。

他坐在第三排位置的时候,看了一个星期的《红楼梦》,看得天昏地暗。

书中全是颜如玉,俗世几无皎皎花。

他所有心思,都在书里寻找绝世容颜。

没有小琴的日子,他对身边女人视而不见。

在《拍案惊奇》里浸染很久的曾丹青,分片段,章节,体会了数回“淫”。他在《红楼梦》里,则看到了整体环节上的淫,一淫到底。而且贾宝玉才十三四岁,就那个了,身边女孩还伺,左拥右抱,好不令人羡慕。

他经常翻看宝玉初试情那章,“袭人摸到宝玉大腿根处,冰凉沾湿一片。宝玉喜袭人柔媚娇俏,与之同领警幻所训之事。”每次看到这里,他的心底就畅快无比。

他翻来覆去找警幻所训之事的具体细节,却根本没有。只好对着文字反复畅想,想入非非。到了极致时刻,则情不自禁,将自己的一只手插入裤兜,摸到大腿根处,按住那硬邦邦之物,紧紧挤压,片刻之后,稍稍移动。

在他前面,第二排左侧,坐有一个女生。容貌娇丽,甚是可爱。齐耳黑发,飘逸闪亮。

每当畅想警幻所训之事的时候,曾丹青就呆呆望着她的后背,侧影,顿时感觉她有如袭人待宝玉一般对待自己,温柔款款,宽衣解带。于是他遍体酥麻,舒畅无比。

在这个狭小压抑的空间里,他终于让自己得到了释放,得到了片刻欢娱。时间不再煎熬。

他每天唯一的快乐,就是望着那个女孩后背,想入非非。距离如此近,他把她看得如此清楚,他甚至看到了她脖子上细细的毫毛。她的皮肤是那么白皙嫩滑。他似乎感触到了她肌肤的细腻与温度。

他想警幻做为仙子,为什么教宝玉那个之事呢,她是个女的吧,女的教男的那个事情,到底怎么教的,教了哪些细节?

他始终想不明白。因为书中仅仅用四个字“之事”,就概括了过去。

他想《红楼梦》这个倒没有《拍案惊奇》写得具体化,然而,对于前文所述《拍案惊奇》那个具体化教程,他也是一窍不通的。

他想,宝玉十三四岁,就有人教那个,为什么我都快十八岁,还没有人来教这个?为什么我没有那样的梦境?如果宝玉没有梦中被授“之事”,宝玉会怎么做?为什么书里要有“淫”的情节描述,而且精细刻画?

语文老师常说《红楼梦》地位非常高,可却从来没有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