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么一种人,天生就是别人眼里的焦点,做什么都能够吸引别人的目光。
吴倩怡就是这种人。
她身体不好,因为身体不好又被娇纵,所以脾气格外的差,可就算是脾气再差,也没有人对着她说一句不好。
因为她从出生起就是传奇。
她是在大同出生的,那时候瓦剌三王子带领五万人马来犯,因为她母亲在大同,所以细作动了她们的主意,在城里寻了机会把她们给掳走了。
吴倩怡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出生的她母亲在瓦剌人的挟持下生下了她,然后为了不拖累丈夫,在三王子将她押到阵前叫门的时候自尽。
这件事曾经轰动一时,不少文人特地写诗来赞扬这位公主的品格。
后来吴顺烧了瓦剌人的粮草,救回俘虏一共五千余人,这里头便有他自己刚出生不久的女儿因为是动了胎气早产,也因为在瓦剌人手里一阵子,这个孩子从娘胎里便带有弱症。
吴顺跟公主当初情投意合,是有名的恩爱夫妻,公主去世之后,吴顺对这个女儿几乎是捧在手里怕飞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极为珍爱。
连带着满朝文武都知道。
曾经吴倩怡出去做客,有姑娘出于嫉妒讥讽了她几句,而惹得她病发,被吴顺狠狠扇了一巴掌。
后来这官司打到了御前,连皇帝也帮着吴顺,骂那个姑娘是有口无状,心思歹毒。
从此吴倩怡无人敢惹,大家都知道这就是个活的宝贝疙瘩,不能碰不能动。
有当朝皇帝撑腰,有爱她如命的父亲,吴倩怡当然有资本横行无忌。
朱元垂眉敛目,上前一针扎在了吴倩怡的后肩,她立即便软软的趴在了吴顺的肩上。
吴顺吓了一跳,下意识伸手将朱元给拂开,眼神阴鸷简直似是想要杀人“你信不信本侯杀了你?!”
做了一辈子的武将,吴顺的力气可想而知,朱元被甩到远处的圆桌上,发出砰的一声响,惊得四周的人都是一跳。
恭顺侯爱女如命,其他的人在他眼里,那是不能算人的。
朱元擦了擦嘴角的血,捂着腹部站起来冷眼看着他,并不畏惧“侯爷,如果我刚刚不让她睡过去,她接下来大约就要四肢抽搐口吐白沫了,还可能咬断自己的舌头,侯爷一定不想看见这样的场景吧?”
眼前的小姑娘比自己的女儿还要小上一点的样子,眉眼间却完没有处事的稚嫩和生涩,面对他这样杀人如麻且看上去凶神恶煞的将军竟然也不害怕,吴顺眯了眯眼睛,冷眼看着朱元站起来“是你激怒了她,她要是有什么不好”
朱元有些厌烦了,她不想站在这里看着他们怎么父女情深,她皱了皱眉扶着桌子坐下来笑了笑“我不是自己要来的,是侯爷请我来的,用人不疑疑人不用,侯爷是带兵打仗的大将军,难道连这个道理也不懂吗?”
真是牙尖嘴利,这是吴顺对朱元的第一印象,他想了想,想起来朱元是谁“你是朱正松的女儿?那个之前跟顾家定下婚约的女孩子?”
“已经过去了。”刚才那一撞被撞的不轻,朱元缓了缓才平复了气息,一双凤眼似笑非笑的上挑“想必刚才吴姑娘之所以为难我,也是为了这一点。”
吴顺眼神闪烁。
他当然知道女儿的骄傲,眼前这个人是顾传玠的前未婚妻,听说医术很好,长得顾夫人说曾经说过她是个妖孽。
不得不说,今天他一眼看见朱元时,先注意的也是她的相貌真是生的太好了,虽然她的相貌经常会被她清冷的气质遮掩住,可是这个女孩子的相貌是具有很强的攻击性的,尤其是对着女孩子们来说。
原本吴倩怡便身体不好,久病的人是很难保持好看的容貌的。
而这样一来,这两个女孩子一碰面,不可避免的会想要分出个高低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