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三十八章 潜行水下(1 / 3)

春秋时期的楚国太子商臣搞宫廷政变,造自己老爸楚成王的反,楚成王临死前曾强烈要求吃上一顿煮熊掌才能瞑目。

仔细想想,可能并不是真的因为熊掌好吃,楚成王昏庸无能。

或许仅仅是某种嘲讽,嘲讽自己儿子的所作所为。

那时候吃熊掌,通常只是为了报复周王的统治, 当时名义上是国家,其实是部落。

熊、罴、貔、貅、貙、虎。

六种兽为部落图腾,其中的熊是华夏祖先的代表,楚国就以熊作为国号,彰显自己的强大实力。

中原人却不以为然,总觉得楚国是蛮族, 可惜楚国国力强盛, 打也打不过,就只能以吃熊掌来表达蔑视之感, 就像如今的鄙视链一般,来秀自身的优越感。

从那时起,吃熊掌开始变为流行,人人都觉得“时尚”。

可熊掌真的好吃吗?

到也未必,或者说,真不好吃。

现代调料都整不好的东西,妄想几千年前就做的多么完美,可能性微乎其微。

听到这里,观众们大失所望。

没想到等了半天,就等出一个不好吃的结论?

“除了熊掌之外,好像没听说熊类其他部位有人喜欢食用,我猜应该也是因为不好吃的。”

毕方在脑海中搜刮了一圈,找到了一个世纪案例,佐证了自己的这一说法。

“上世纪八十年代,那时候已经建立了自然保护区,严禁偷猎,结果一个山地居民本来想打些野猪和麝香鹿的, 意外打到了一只带着无线项圈的熊猫。”

熊猫?

听到这观众来了精神。

根据上下文......

卧槽, 不会是那個人把熊猫给吃了吧?

毕方点头肯定了观众们的想法。

的确如此,这样的行为,放到现在,堪称胆大包天。

法庭上。

法官:“你说说发现熊猫的经过。”

居民:“我看见雪地里的脚印。起先我还以为是人。然后我发现熊猫被勒死了。我知道杀熊猫是不对的,我想把这件事瞒起来。我用刀切下脚,然后我把身体剖开,拿出内脏。我把这些都藏在林子里。最后我把皮和肉带走了。”

法官:“你把肉怎么办了?”

山民:“我带回家,我老婆用萝卜炖它,我们吃了一些。味道不好。所以我们就拿它喂猪。我还送了一些给我妹妹。”

这是整个案宗上的记录。

但毕方已经记不清了,他将大概内容回忆了一遍,口述给了观众。

“最后的判决是要蹲两年,那还是动保法不完全的83年,要是换成现在,估计真要坐穿了。”

“熊猫同样是熊类,所以我想大概都是差不多的。熊类动物,真的不好吃,大家也完全没必要尝试, 除了浪费钱, 没有别的作用。”

靠山吃山, 靠水吃水。

山地粮食产量低, 不打山货换点外来的粮食,生活就会变得十分贫困。

山地居民基本都要靠打猎来点外快,而且不会挑,打到什么,就卖什么,陷阱里,捕到什么,就卖什么。

就连这样的居民都要将肉直接拿来喂猪,可见熊类动物的肉难吃到了何种地步。

或许真要像弹幕中所说的那样,经过一到两年的准备和处理,才能做出一到堪堪能入口的食物。

到了这种程度,吃的早已不是食材,而是一种逼格。

看啊,我这一道菜,耗费了无数的人力物力,你吃得起吗?

主题升华了。

为什么,莫名想起了曲线救国,。

呜呜呜,又是梦幻破灭的一天

观众们嗷嗷大叫。

“好了,见也见过了,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