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事唐高祖、唐太宗、唐高宗三朝,深得朝廷信任和重任。他随李世民平定四方,两击薛延陀,平定碛北。后又大破东突厥、高句丽,成为唐朝开疆拓土的主要战将之一。他出将入相,功勋卓著,被朝廷倚为干城,为凌烟阁二十四功臣之一,与卫国公李靖并称。
贞观十五年,李勣被征调入朝任兵部尚书,还没有启程赴京,正遇上薛延陀派其子大度设率骑兵八万南侵李思摩部落。朝廷命李勣为朔州道行军总管,率轻骑三千在青山追上薛延陀的骑兵,进击并大破其军,杀死名王一人,俘获其首领和士兵五万多,可谓是大胜。但是此战,李勣并非打的一帆风顺,其中也颇有波折。
赵昺分析过此战例,他发现大度设的部队是一支马上机动部队,作战时下马充当轻步兵,一旦对手有溃散迹象,马上上马充当突击骑兵追击。可见其充分认识到步兵射手比骑兵射手在非机动作战中优胜,同时也充分了解突击骑兵在战局的最后阶段突击的巨大战术效果,并充分利用了战马的机动性和步弓在战斗中的优势。
战争开始后,唐军利用突厥精骑充当先锋首先攻击大度设的部队,马上被大度设的轻步兵部队射败,后来遭遇唐军主力,也将其射败。李勣马上果断下令军下马,由骑兵充当步兵的角色,“执长槊直前冲之,薛延陀众溃”,从而击败了薛延陀部,取得反击战的胜利。
赵昺在其中注意到了个细节“万矢俱发,唐马多死”,他由此发现唐朝士兵配备的铠甲还是能比较有效抵抗对手的弓箭攻击的。李勣令自己的骑兵下马其实他们就充当起了重装步兵的角色,成为一种机动能力与防护能力平衡的非常好的新兵种。
在赵昺看来这个新兵种就相当于马其顿系统中的阿格瑞安部队,同时拥有了出色的机动能力与攻击能力。其作为轻步兵射击的目标而言,要比骑兵的面积要小得多,身上的防护也要有效得多,因为战马的马甲基本无法抵抗弓箭的射击。而在骑兵冲锋中,战马的倒下将给整个冲锋造成巨大的混乱,与此相比步兵冲锋阵列中步兵的倒下,对步兵阵型的影响显然要小得多,又充分体现了重装步兵对轻步兵的优势。
现在想来,赵昺觉得这可以作为自己发展骑兵的新思路,因为他已经体会到了培养一个能枪骑兵的难度有多大,当然这个‘枪’是指的火枪,而非冷兵器中的矛枪。首先现在的火枪无法实现连发,打一枪就得重新装填。而在快速机动颠簸的马背上装弹可是个技术活儿,不仅要保证准确的将弹药塞进枪膛,还要保证加在火药池的火药不被风吹走。
这种缺陷是致命的,会导致装备火枪的骑兵往往只有一次射击的机会,而装备弓箭的敌军却可以在两军相碰撞前射出三到四箭,明显装备火枪的骑兵是吃亏的,但是他们下马作战就可以避免。若是再配备轻型火炮就完可以组成一支有利的作战部队,完成对敌的阻击。其若是败退,又可迅速上马追击,不至于形成打了胜仗,却无法追得上,从而难以扩大战果的事情发生。
‘轰、轰、轰……’再次响起的炮声将正神游的赵昺拉回了战场,他端起望远镜向前望去,但见敌步军在骑兵冲阵失败后,依然向他们的左翼发起了进攻,护军再次投入战斗……